“你憑什麼侵犯我的隱私權?如果再這樣,我就告你們!要不我就離家出走!”孩子這樣警告家長的言語,想必不少中學生的家長不是第一次耳聞。家長怎樣做才能既履行了自己的監護責任又不侵犯孩子的隱私呢?
◎個案故事◎
認爲家長侵犯隱私中學生憤然離家出走
上個週五早上,第一節課剛上5分鐘,北京某中學的張老師發現小飛同學不見了,早讀的時候明明看到他了呀,她立即通報了班主任和德育處。通過調閱學校監控錄像,老師們確認小飛在8:10偷偷從學校後門溜了出去。
班主任老師迅即通知小飛父母速來學校。在老師的詢問下,父母訴說了這兩天發生在他們家的爭吵。
上週三學校組織外出活動,允許帶手機,晚上回家後媽媽提醒小飛收起手機,上學時不要帶到學校。第二天晚上回家後,小飛發現手機短信息被查看過。他去問媽媽,“是你看了我的短信?”
“我是關心你,擔心你跟同學交往出現什麼問題。”媽媽這樣回答小飛。
“你侵犯了我的隱私,我都可以告你了!”小飛不滿地說。
“小孩家有什麼隱私?告吧,看有哪兒理會你這小孩家的事。”媽媽也生氣了。
兩人的爭吵不斷升級。“你要想我們不再管你,你最好就別回這個家!”媽媽如此憤怒地說。
“誰想到他會當真了,現在我真後悔當時說出那樣的話。”說什麼都晚了,趕緊把孩子找回來吧。
◎新聞調查◎
65%中學生隱私曾被侵
“有多少同學認爲父母曾經侵犯過自己的隱私?”在北京八中怡海分校30名上“成長的煩惱之隱私”課的初三學生中,有14名同學馬上舉起了自己的手,另外還有幾個學生猶豫了一下把手又放下了。
來自北京十一學校的政治老師王金鳳對全校300多名初二年級學生的調查顯示,65%的學生表明自己的隱私權曾經被侵犯過,其中有3名學生還說隱私權經常被侵犯。而隨着高科技的發展,學生被侵犯隱私的形式也發生了變化,原來被經常提起的偷看日記已經退到第三位,翻看手機短信和QQ聊天內容則上升爲第一位,另外還有偷拍等侵犯隱私的方式。
◎學生表態◎
家長要實行監護權最好能告知一下
中學生對家長侵犯隱私反應激烈。
“媽媽偷看我的QQ聊天記錄,可是她還不承認。”一名初三男生義憤填膺地說,“爲了表示我的憤怒之情,我把自己鎖在屋子裏不吃飯。”另一名男生說,家長偷看手機短信後總是要問“誰誰是誰,此後我們總是要大吵一架。”北京十一學校一名初二女生對父母查看自己的網頁記錄表示寒心:“很明顯,父母不信任我,也不尊重我。”
在北京十一學校舉行的“尊重與維護隱私權”課堂上,面對衆多聽課的家長,學生們這樣說:“家長要實行監護權,最好能告知一下,這樣才能不侵犯我們的隱私權。”
但是面對家長隨後的問題:“如果家長告知了,有多少同學願意被監視?”學生們鬨然笑了。
◎專家支招◎
四維度與孩子溝通避免有侵犯隱私之嫌
這是一個維權的時代。即便還處於被監護年齡的孩子,也有強烈地保護個人隱私的願望。家長怎樣才能避免因實施監護而侵犯隱私,導致親子關係緊張呢?
“作爲父母,應該理解青春期的孩子在心理髮展上本來就具有封鎖性的特點。也就是說,只要在一定範圍內,家長應該允許孩子保留一些屬於自己的祕密,因爲沒有祕密的孩子是長不大的。”北京八中怡海分校心理老師張嵐說,“家長應該尊重和保護孩子的隱私權,應該信任孩子能夠處理好自己的學習、人際交往等問題。”家長如果一定要了解孩子的思想實際,最好通過交流、談話等來溝通思想,不宜盲目懷疑,也不宜私自查看孩子的私人信息。張嵐老師建議:父母在與孩子溝通時,要注意四個維度。
第一個維度是時間。家長最好是經常與孩子溝通,多抽出時間陪伴孩子,讓孩子真正感受到家長是關注、關心他的,他在家裏是最有安全感的,孩子自然會有願望說出自己的想法。
第二個維度是地點。除非孩子提出有很隱祕的話要跟家長私下裏說,一般不宜跟孩子關起房門嚴肅對話。在那種情景下,孩子一般會有被審訊的感覺,因而,最好是在家裏比較寬鬆的地方,一家人坐下來,輕鬆地說說話、聊聊天,既能融洽氣氛,又能從中瞭解孩子真實的想法。
第三個維度是內容。輕鬆活潑的內容主要有關於學校生活、社會見聞、家庭建設等,這些內容能活躍家庭氣氛,拉近父母與孩子的關係。隨着孩子年齡的增長,孩子的思想深度會有很大的發展,關注現實社會、關注自我價值等方面精神需求會越來越明顯。這時,家長應多與孩子講述父輩們的人生經歷,闡明你的人生哲學,探討人生價值和生命意義等。
第四個維度是溝通的態度。家長最好是感同身受、心平氣和。父母要把自己當作孩子,去感受他的感受,體驗他的體驗,只有這樣,父母才能真正地理解孩子。同時溝通時一定要先心平氣和,如果孩子出現了某些很讓人生氣的問題,家長最好將問題先放一放,等大家都比較冷靜的時候再妥善解決。
其實,只要家長們懂得了“什麼是真正地愛孩子”,孩子纔不會與家長玩捉迷藏遊戲來保護自己的小祕密。另外,家長最好通過閱讀相關法律條文或書籍,瞭解自己的哪些行爲屬於侵犯了孩子的隱私權,家長也只有這樣才能緩解因此造成的親子之間的“冷戰”現象,避免孩子因感到侵犯隱私權無法忍受而採取離家出走的極端行爲。(鄧興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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