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齊魯晚報》2007年12月26日報道:山東省教育廳公佈了《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範(試行)》,其目的是爲了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的辦學行爲,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該《規範》規定:“中小學校、班級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公佈學生的考試成績,不得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不得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高低作爲評價和獎懲教師的主要標準。”
俗話說:打蛇要打七寸,解決問題要抓住主要矛盾。這個《規範》不僅規定了對學生的管理方式,還改變了對教師的評價和獎懲標準,在教育界,這無疑是一大進步。之前,我們看到不少禁止公佈考試成績、不得按照分數區分學生的規定,可大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究其原因,還是教師的評價與獎懲在左右着事態的發展趨勢。凡是有幾年工作經驗的人都會有這個認識:涉及到對某位員工的評價與獎懲的問題,總會影響到他的收入。那麼,如果涉及到對整個教師的評價與獎懲呢?教師們能無動於衷嗎?
這個《規範》好就好在既減輕了學生的負擔,也減輕了教師的思想負擔。雙管齊下,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孫仲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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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340] 天津市 網友:仁理 於2008-01-16 13:14 發表評論:
這樣的規定很人性話啊,可是家長的選擇是:我還是讓孩子去好的學校吧!面對高考家長都要抖三抖!只能是好的學校越好,壞的越壞!到時候還是觸及社會各個方面的利益!所以,就這些年看,減負不是根本的問題,而是怎麼由科舉式的考試轉變成人性的選擇!雖然,現在是報考志願,但也有弊端,這個弊端不是在於學生自己,而是在於一些地方的保護!說是自願,而是在對於外省市的門檻太高,別人就無法自願的選擇,好的學校招收各種有能力的學生,一個門檻只能收一類的學生,多元化就談不上了!所以大學裏本身的一種死寂就顯出來了!心理負擔暫時減少,但最後我們依然面對一個大負擔-高考!怎麼減負都沒法減少這個負擔,說的再好聽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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