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是學習的聖地,還是戀愛的天堂?找一份好工作,還是找一位好伴侶?今日起,本報推出大型大學生婚戀調查報告——“新大學生婚戀”系列報道,全方位解讀當前大學生的婚戀特點和觀念。
“國慶節的時候,我和女朋友去九寨溝旅遊了一趟,把信用卡都刷爆了,馬上就要畢業了,我們還在爲還錢煩惱。”昨日,成都城南某大學大四學生陳程又接到了銀行的催還款通知信。去年年底,爲了緩解自己和女朋友日益增加的“戀愛消費”壓力,陳程和女朋友朱敏都辦理了某銀行的信用卡,但現在“鉅額”的還款壓力卻給他們帶來了更爲沉重的負擔。
傳情每月電話費達400元
陳程和朱敏都是從外地來成都上學的大學生,家境都不太富裕。兩人去年5月認識後開始戀愛,由於不在一個學校,兩人平時基本都是靠手機短信傳情。“最多的時候,我們一月發了2000條短信。”朱敏說,兩人每月單是在話費上的支出就達400元。
旅遊校園情侶刷爆信用卡
今年3月,處於戀愛“沸騰期”的陳程和朱敏在陳程學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陳程家裏每月給他600元,朱敏家裏每月給她500元,每月450元的房租就佔了兩人生活費的四成。陳程說,房租是按季交付的,一次就要交1350元,“爲了交房租,我去辦了一張信用卡,可以透支3000元。”三個月後,朱敏也去辦了信用卡。
今年國慶節,兩人到九寨溝去旅遊,終於把信用卡刷爆。面對“鉅額”還款,陳程慌了神。
記者調查
最奢侈消費
一個月花掉16750元
劉卓和田甜的“戀愛消費”算是較爲奢侈的。劉卓是成都本地人,父母是商人,田甜是外地人,父母都是某市市級幹部,家庭條件不錯。劉卓和田甜在川大附近租了一套二的電梯公寓,每月房租1000元,劉卓說,他們不喜歡和同學朋友一起住,就租了一套套二的房子,而且房租是由父母支付,“空一間房也無所謂”。田甜說,他們每月的戀愛消費都在5000元左右,一年大概5萬多元,單是今年10月,他們便花掉了16750元。
劉卓、田甜10月消費清單:
1、國慶大假,兩人到東北旅遊,花費5000元左右;
2、預訂張學友綿陽演唱會門票,2000元;
3、房租1000元;
4、“CK”牛仔褲1500元,“TOMMY”外套2900元;
5、香水1350元,“FION”包包800元;
6、和朋友去酒吧,每次大概200元,每週大概2次;
7、健身600元……
最簡樸消費
一個月90元搞定
在成都某師範大學讀大三的何彬和林曉紅都來自農村,家裏很窮。何彬說,兩個人每月的生活費加在一起還不到900塊,除了週末,兩人都是在學校食堂吃飯,談戀愛基本的浪漫少不了,他們也會互贈禮物。
何彬和林曉紅的戀愛消費,以10月份消費計:
1、國慶大假,去三聖鄉農家樂玩,50元;
2、每週末看電影,2元(電影票)+5元(奶茶)=7元;
3、和同學一起吃串串香,30元(AA制);
每月戀愛消費合計約90元,每年戀愛消費約1000元。
觀點
家長:大學生應以學業爲重
面對孩子在大學期間的戀愛消費,持反對意見的家長佔了絕大多數。楊女士說,他的兒子在川大讀大三,在兒子剛考上大學時,她就給兒子定下了”家規“:不準在大學期間談戀愛,“大學生雖然已經成年,但是畢竟還在讀書階段,應該以學習爲主。”對於大學生爲談戀愛去辦信用卡,楊女士更是堅決反對:“孩子沒有還款能力,一旦發生欠款,還是家長買單,而且這會對孩子的消費習慣產生不良影響。”
專家:大學生戀愛消費不值得支持
成都市社會科學研究院社會學專家王健表示,不提倡大學生在校談戀愛,而大學生的戀愛消費更是不值得支持。在校大學生消費的費用基本都是父母提供的,用父母給的錢去“戀愛消費”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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