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教育部門獲悉,本學期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已繳納的國家課程教科書費用近期將退回。
爲了推進教育的均衡發展,減輕農村教育負擔,日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下發通知,規定此次退費對象爲: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2007年秋季學期已享受課本費減免政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屬於退費對象。
退費標準按2007年秋季學期學生購買國家課程教科書的實際支出分年級確定,同一年級有不同標準的,要分別按實退費,確保“收多少、退多少”。學校要通過公示欄、公示牆等方式,將退費政策和退費情況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發現有滯留、挪用、剋扣、貪污國家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以及弄虛作假行爲的,將追究有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
根據要求,退費時間最遲不超過本學期結束。同時,不得向學生預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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