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工作,並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行爲提出五個“嚴禁”。
通知要求,農村中小學校除按“一費制”標準收取教科書費(不含按規定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作業本費和寄宿生住宿費外,嚴禁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嚴禁向不寄宿的學生收取住宿費。伙食費只能向自願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按照成本收取,學校舉辦食堂嚴禁以營利爲目的。嚴禁通過舉辦各類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等方式變相收費。
加強學校收費管理,學校按規定向學生收取費用時,必須向每個學生開具合法收據,在收據上註明收費依據、項目及標準;嚴禁收費不開收據或對多個學生只開一張收據。
通知還要求加大對各類亂收費行爲的查處力度,對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追究直接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責任,並予以通報。
通知還對加強農村中小學預算工作、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保障教職工合理收入、強化監督檢查等方面作出規定。要將農村義務教育所需各項資金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依法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工合理收入,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水平。
通知強調,要積極做好“普九”債務清理化解工作,避免出現因債務糾紛造成“封校門”等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現象發生。禁止建設豪華型學校,同時嚴禁挪用新機制資金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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