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招工作已展開,教育部日前出臺《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今年高招政策有何新規定,招生形勢如何?日前,就考生及家長關注的這一問題,記者走訪泉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負責人。
招生宣傳(廣告):不得使用隱瞞辦學性質的簡稱
與去年相比,今年高校招生工作規定主要有五大變化:
一是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情形的闡述有新的變化。去年的規定為『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道德品質惡劣,經教育仍不思悔改的』。今年的規定為『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這一變化,將從道德范疇明確為法律范疇,便於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劃定和政策的執行。
二是對試卷保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對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的保密制度作出了明確要求,受權組織考試命制的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包含副題及其答案及評分參考)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按機密級事項管理。
三是學校招生章程需上報審核且不能擅自更改。今年新規定,高校需將招生章程上傳至『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核、備案後方可公布;民辦高校、高職學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隱瞞辦學性質、層次的簡稱。這一新規定,將加強對學校發布招生章程的監督力度,使高校發布招生章程更加真實、合理、規范。
四是對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管理規定更明確。明確規定,除按計劃管理辦法允許不作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外,各高等學校的統一考試錄取招生計劃均須經教育部匯總分送,由各省(區、市)負責向社會公布,未經教育部分送和有關省(區、市)公布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五是規范了保送生的報送和審核流程。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學校須於4月20日前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於4月25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審核確認後下載數據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4月30日前將保送生錄取名冊寄至相關高校。
『協作計劃』:
招生向中西部傾斜
今年全國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計劃安排599萬人,招生總數比2007年增長5%%;其中普通本科招生300萬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299萬人。這是中國高校招生歷史上,首次實現高職與本科招生計劃基本相當。今年高校招生有兩大特點,一是擴招幅度10年來最低。從1997年以來,我國普通高校本專科年度招生規模迅速從100萬人增加到近600萬人,其中年度擴招幅度最大的一年1999年增幅達47.4%%。今年高校擴招幅度,是10年來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擴招幅度最小的一年,也是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規模增幅連續第9年下降。二是試行『協作計劃』,招生向中西部傾斜。從今年開始,將試行『支援中西部地區普通高校招生協作計劃』,從招生計劃增量中專門拿出3.5萬人,安排給高等教育資源豐富、辦學條件較好的11個省份,由其所屬高校指定到高等教育資源缺乏、昇學壓力較大的5個中西部省份招生,承擔『協作計劃』任務的學校均為公辦本科院校。高校錄取工作將於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結束。所有高等學校的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後再行組織補錄或換錄;對新生報到流失率超過本校高職計劃總量10%%的有關高校,經學校申請、省級招生委員會同意,有關省級招辦可在本省(區、市)未錄取的生源范圍內,根據考生志願及相關錄取要求,組織有關高等學校進行專科層次的補錄。(記者:陳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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