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我國目前的基礎教育課程管理政策,是這一輪課程改革系統工程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本次課程改革目標之一。那麼,課程改革在課程管理政策方面進行了哪些調整呢?具體地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構建“三級課程”的管理框架。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嘗試構建“三級課程”的管理框架,國家、地方和學校承擔不同的權力與責任,改變以往課程管理過於集中而導致“校校同課程、師師同教案、生生同書本”的局面。
開闢“自下而上”的課程管理渠道。課程管理政策的變化必須要有相應配套的管理方式。新課程倡導一種以“自上而下”爲主、以“自下而上”爲輔的課程管理模式。對於國家課程計劃內的指令性課程(一般指必修課)必須嚴格管理,加強課程推廣前的計劃制定與推廣計劃過程中的監督,這就是“自上而下”的管理。而對於同一課程計劃內指導性的課程(主要是指放權部分)必須捨得放權,讓他們有一個較寬鬆的空間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完善教科書編寫資格的認定與教科書的審定製度。
新一輪課程改革在教科書建設方面採用“抓大放小”的原則,爲教科書的“一標多本”建立前所未有的課程開發平臺,讓教科書走向市場,鼓勵社會各界學有專長的人士參加到教科書建設中來。同時爲了確保教科書的質量,國家將制定相應的管理政策,即教科書編寫資格認定製度與教科書的審定製度。
華東師大課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崔允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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