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記者暗訪了幾個向外出租床位的某著名高校學生。
上研二的小王告訴記者,她喜歡一個人的生活,於是在校外租了一間房。她在學校的床位半年前租給了朋友的妹妹,象征性的每月收200元。這樣對自己也有所補貼,算是『以房養房』。因是熟人介紹所以比較放心,同宿捨的也沒有反對。學管科的查得不太嚴,到現在還沒有什麼問題。
據了解像小王這樣在校外住,把校內的床位出租的現象確有存在,但為數不多,且都是通過熟人暗地出租。『學校不允許,要是查出來還要罰自己的錢。』
在教學樓裡,記者看到有一在校男生想要出租床位的廣告。電話打過去,那位男生說床位已經出手,一個月只收200元。該生家在學校附近,很少住校,『與其空著,不如租出去多少掙些。廣告貼出後很多人電話詢問,他們大都是想考研的外校大學生。』奇怪的是該學校自己的學生也在忙著找房,找床位。一位剛入學的自考生向記者訴苦,『宿捨的幾個女生准備下一年都搬到學校附近租房住,六人間一年算下來也不過2000元,現在學校自考生安排的宿捨在河西、巴溝、小南莊的都有,離學校較遠,很不方便,一年收費要2800元。社會上的學生公寓選擇的餘地更大一些,收費也較合理。只要和學校物業處簽個合同,我們就可以搬出去住。』『當然要是能碰上校內的床位最好,但這種都是熟人介紹的,很少有在外面貼廣告的。』
校外人員住在學校裡,可以享用學校的各種便利資源,有安靜的學習環境,可以去免費聽課,吃飯熱水都不用操心,但這些人也會帶來很多不安全的隱患,學生丟失財物現象屢有發生,不利於學校的管理。記者在學生宿捨樓的管理處了解到,學管科會不定期到學生宿捨查住宿證,以防外人入住。學生私自向外出租很少有人舉報,所以較難查處。一方面學生由於各種原因不住在集體宿捨,另一方面這種床位確實存在市場。學生私自向外出租又較難查出,對住宿生的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9月底該校規定學生上自習要出示學生證,以加強管理。
據了解,沒有學生證的外校生還是可以趁上課高峰期或是中午無人監管時進入。是不是學生進出宿捨也要出示住宿證呢?這個問題有關部門還需進一步研究。(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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