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很多國家都展開了以提高教育質量,尤其是中等教育質量爲核心的大規模教育改革。這一全球性教育改革浪潮勢必促使各國高考在觀念、制度與行爲層面發生深刻的變化。因此,深入把握當前主要發達國家高考改革的最新動向並從中尋求有益的啓示,有利於我國高考改革在保持原有優勢的基礎上,合理地汲取他國的先進經驗。
發達國家“高考”改革新動向
英國:加大“課程作業”比重增加考試的選擇性
英國目前實行兩次考試製度,包括16歲學生參加的普通中等教育證書考試(GCSE)和18歲學生參加的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A-Level)。
爲了全面測查考生的知識與能力,GCSE考試增設校內測驗(又叫“課程作業”)評定項目,包括實驗、論文、調查報告等,重點考查學生的設計、操作、觀察、表達能力和組織能力。爲了彌補校外考試之不足,英國教育與技能部最近頒佈的《GCSE國家標準》增加了“課程作業”在GCSE考試成績中的佔分比例,並按年度分別將課程作業的比例規定爲20%至40%不等。
在對GCSE考試進行完善的同時,英國加強了對A-Level考試的改革力度,其重要舉措之一就是增設了普通教育證書高級補充水平考試(AS-Level)。這樣,考生可以在A-Level和AS-Level兩類考試中按規定選考科目,有效地改變了過去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對學生要求過高、考試科目過少的缺陷,拓寬了英國中等教育階段的課程設置範圍和考生的選考範圍,使學生在有限的時間內可以學習更廣泛的內容。
法國:力圖統一考試實行預註冊制度
法國一直保留着畢業會考和資格證書考試的傳統。無論是畢業考試,還是升學考試,一律實行會考制和證書制。學生完成3年高中學業,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高中畢業會考,取得資格證書,便可申請進入一般綜合性大學學習。由於法國高中教育類型的多樣化,高中畢業會考的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都不盡相同,法國最近幾年一直力圖建立國家級的統一考試,並開始使用全國統一的會考試卷。
爲了提前掌握生源情況,法國高校在招生中採用了入學預註冊制度。具體做法是:在每年的3月至4月間提前讓學生登記志願,登記學生預讀的科系及兩所大學;到5月,學生收到由所登記大學寄來的保留名額登記單;7月,待高中畢業會考成績下來後,學生便可向預先註冊的大學領取表格正式註冊。爲了方便學生填報志願,防止考生因爲填報志願不當而落榜,法國從2003年開始利用現代網絡技術,實行新的填報志願及錄取辦法。其做法是,讓考生在網上填報一份總報名表,並按自己中意的程度排序。招生辦根據考生的報名順序依次投檔,直到考生的最後一個志願。這樣既能保證那些知名大學選拔到最優秀的考生,也大大減少了考生因填報志願不當而落榜的情況。
日本:“高考”分兩段進行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
日本目前實行新的以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NationalCenterforUniversityEntranceExamination,簡稱NCUEE)爲標誌的大學入學考試製度。按照新的考試製度,日本大學入學考試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全國統考,第二階段是由各大學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全國統考一年舉行兩次,使考生可得到更多的報考機會。各大學可根據自身的專業特點和要求自行決定考生參加哪些科目的考試,並可根據需要對所考科目進行分數配點。同時,新的考試製度積極倡導和推動多樣化的入學選拔方式,包括推薦入學、面試和寫小論文入學、社會人特別選拔入學,等等。
近年來,日本文部省強調從多個方面尊重、保證高校招生自主權。對於是否利用考生的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成績作爲錄取依據,決定權完全在大學,文部省不得直接干預。雖然國家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提供所有考試科目的“中心命題”,但各大學有權單方面從“中心命題”中指定考生所需參加的考試科目。各大學不僅依據考生的考試成績來決定是否錄取,而且還根據本校、本專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組織單獨考試,對考生作進一步的考查。
德國:統一考試要求轉向競爭入學
在德國最有影響和特色的大學入學考試形式是中等教育第二階段畢業證書考試。近年來,畢業資格證書考試的主觀性大、考分缺乏統一尺度、考試“含金量”存在地區和學校間的差異、考試成績與大學學習成績相關度低等問題,引發了是否將全國的畢業資格證書考試統一起來的激烈爭論。針對這種情況,德國教育部門規定了完全中學全部科目畢業考試的統一要求和評分標準,並對完全中學的知識範圍、教學方式和考試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保證畢業生有能力掌握高等教育階段的現代科技知識。
德國一直奉行大學自由入學的原則。隨着普通民衆教育需求的激增和高等教育的大衆化,申請入學的人數猛增,遠遠超出了大學的接收能力,從而產生了考生自由入學與大學接收能力之間的矛盾。因此,德國政府被迫實行“限額招生”的辦法,限額招生的學科範圍起初是醫學、藥學,後來又發展到人文、電子、生物等學科。現在,“限額招生”制度已經成爲德國大學入學制度體系中的一種合法制度。由於實行限額招生,自然地使大學從自由入學轉變爲競爭入學,這樣一來,中等教育第二階段畢業證書考試也就開始帶有較強的競爭性色彩。
俄羅斯:爲給學生“減負”實行全國統一考試
順應世界教育改革潮流,俄羅斯首先將矛頭對準高考制度。俄羅斯認爲其原有的兩次考試製度存在諸多不足。
首先,每屆中學畢業生必須參加兩次大的高校招生考試,一次是中學畢業考試,另一次是大學入學考試。這兩次考試的範圍很不一致,不僅增加了學生的課業負擔,而且給學生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壓力。
第二,中學畢業考試由任課教師命題評分,而大學入學考試由高校自主命題。這不僅增加了考試的隨意性和主觀性,也爲高考腐敗的滋生提供了溫牀。
第三,考生爲了考取一所好的大學,必須親自到報考的大學參加入學考試,還要參加該大學舉辦的考前培訓班。一些經濟上比較困難的考生因爲不能到所報考的大學參加入學考試,不得不放棄進入名牌大學學習的機會。而大學舉辦的考前培訓班一般都開設有針對性的課程計劃和模擬考試,不能參加考前培訓班學習的考生就很難考進重點大學。
爲了徹底根除這些高考弊端,確保高校入學考試的公平、公正與客觀,俄羅斯政府於2004年正式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製度,並得到了大部分民衆的支持。
澳大利亞:防止“一試定終身”看重平時成績
爲了有效地改變“一試定終身”的考試弊端,澳大利亞近年廢除了全國高中畢業會考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以學生高中兩年的綜合成績加上一次地區性的“全澳等級考試”成績來決定考生是否被錄取,不以一次會考成績作爲高校新生錄取的唯一標準。很明顯,新的高考制度旨在克服考試所帶來的偶然性,強調考生平時學習的表現,因而受到了學校、考生和家長的普遍歡迎。
按照新的高考制度,每科的綜合成績是根據學生高中兩年期末考試、課外作業、作文和演講4項成績來評定的,學校選取學生成績最好的4門課,合成個人原始分,作爲大學錄取的依據。與以前的全國高中畢業會考相比,這種錄取制度強調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有利於學生健康地學習,同時有效地防止了“一試定終身”的弊端。然而,由於沒有統一教材,又取消了全國統一考試,各校的試題有易有難,因此,個人原始分的“含金量”各不相同,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中學教育質量和高考本身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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