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記者從北京市司法局的2007年工作發布會上獲悉,本市律師收費辦法已成稿,有關部門正在對其審議。而司法部及相關部門正著手修改、制定新的公證收費標准以及司法鑒定收費標准,市司法局將依此制定本市收費辦法。
在昨天的會議中,市司法局律管處副處長柴磊說,北京市律師收費辦法已成稿,現已送到有關部門進行審議,正在進一步完善中。“新的收費標准將規范律師行業的收費,包括收費的環節,明確律師所收的費用哪些是本人收取的勞動報酬,哪些是代收的其他費用。”
市司法局法制處的李文勝和公證管理處的李娜均表示,司法部和發改委也將修改公證收費標准和司法鑒定收費標准,市司法局將據此分別修改北京市公證收費標准和司法鑒定收費標准。
另外,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處處長周佳儒還對“一年進行兩次司法考試”的傳言進行了澄清,明確表示今年還無法施行,但已在調研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