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督導團和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昨天(13日)發出通知,定於3月初對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等九省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情況督導檢查。
通知指出,督導檢查目的是瞭解中部地區新機制落實情況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並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履行義務教育職責,建立起分項目、按比例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機制。
“地方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是我們這次督導的重點,我們查的是地方政府分擔資金能否到位,是不是進入財政預算了,是不是將這個資金打足了。”一位國家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人士昨天向《第一財經日報》解釋,“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中央拿了大頭,比例是8∶2;中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中央與地方分成6∶4,中央財政可以如期到位,但地方政府分成比例資金能不能到位卻是最核心的問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事實上,財政部和教育部專門測算過市縣分擔義務教育經費佔當地財力的比例,市縣分擔比例並不高,從財力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如果重視的話,是不會有問題的。對於有些吃飯財政縣,我們會敦促省級政府支持貧困縣。”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查出地方有不到位的話,中央會從給地方的轉移支付中強制扣除這一部分。”
“另外一個督查重點是學校公用經費運轉情況,是不是不低於改革前水平。”國家教育督導辦人士表示。
據介紹,以前學校公用經費,是由向學生收取雜費和政府財政劃撥經費兩部分構成。有些地區公用經費是雜費加上政府劃撥,有的地方公用經費只有雜費。
“這次改革一個很重要的突破就是雜費免掉之後,政府再拿一部分錢去補經費不足。”上述官員說,不能讓公用經費運轉在改革之後比改革前還要差。
此次督查內容還包括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新機制改革後教師福利待遇問題。此前,部分地方政府出臺了對教師的崗津補貼,但實際財政並沒有拿錢,而是讓學校自籌,學校就從收取的雜費中拿出一部分來補貼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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