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燒香』始作俑者被抓獲之後,記者在仙桃某看守所見到了李俊。據其交待,制作『熊貓燒香』病毒僅用2個月,當初是為『好玩』,現在後悔不已。警方將李俊抓獲後,李在看守所裡寫下殺毒軟件程序,交給了警方。經試驗,該程序能在幾分鍾內徹底殺滅『熊貓燒香』病毒。(見2月14日《楚天都市報》)
以上的新聞見報後,網絡上是議論頓起。大部份的網友都對網絡犯罪,尤其是『熊貓燒香』病毒肆虐以來,給社會造成的巨大危害,給成千上萬的個人電腦用戶造成的切身損傷,表示憤慨。然而,也有部份聲音對網絡犯罪分子表示同情,並且認為,『熊貓燒香』病毒的始作俑者李俊,是一個電腦技術難得的天纔,對他的判刑就是對人纔的浪費。
如此的見解,是大錯特錯!犯罪不是天纔,更不是人纔。對網絡犯罪分子的推崇,是一種浮躁的社會心態。在任何的領域,破壞都比創造要容易的多。就如同許多的人花費時日,建造起一幢大廈,我們沒有人去誇贊那些無名的建築工人是天纔、是人纔一樣;難道犯罪分子用一天的時間,以不為旁人所知的卑鄙手段,將這幢大廈破壞掉,就是天纔、是人纔了嗎?恐怕未必。
相信國內就電腦技術(包括病毒程序編寫)而言,比『熊貓燒香』病毒的始作俑者李俊,高明得多的技術人纔遍地都是。只不過他們都將自己的聰明智慧,都用在創造上,而不是如李俊一樣用在犯罪上。即使『熊貓燒香』病毒的始作俑者李俊,在看守所的牢房裡寫出了殺毒軟件程序,那也只是『解鈴還需系鈴人』,就如同一個殺人犯交代自己將殺人工具,藏在什麼地方一樣。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推論,所以的犯罪分子都類同於我們常人,只不過他們性格方面的某種缺陷,使他們做出有別於常人的危害社會地行為。以一種畸形的心態和破壞心理去顛覆社會的平衡,終不是社會之福也不是人類之福。我們的和諧社會,需要的不是破壞社會和諧的殺人犯和破壞者,我們的和諧社會,需要的是成千上萬不殺人的士兵和默默無聞的建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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