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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1點半,66歲的女律師瞿堅替她的委託人--23歲的大學生陳龍(化名)將一紙起訴書交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狀告臺資企業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獨資子公司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陳龍是乙肝攜帶者而將他拒之門外。“如果可以立案的話,這將是上海第一起‘乙肝歧視訴訟案’。我們希望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乙肝攜帶者的正當權益。”瞿堅說。
事件
“攜帶乙肝”求職被拒
2005年12月6日,即將從江蘇省某大學電子信息技術系畢業的陳龍應聘了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經過層層篩選,他順利通過了面試、口試和筆試,並於次日拿到了《錄用通知書》。瞿律師給記者看了《錄用通知書》複印件,上面寫着“陳龍同學:承蒙參加本公司之校園徵才活動,經多方的評覈下,您已被正式錄取,竭誠地歡迎加入ASUS的工作行列,共同爲華碩的遠景一起努力。”《錄用通知書》還就陳龍到公司正式報到後的工資做出了約定,並提及“請於辦理錄取手續後儘快擇期自費至當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通知書上在注意事項中寫着,“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乙肝表面抗原於報到後須在公司指定之醫院複檢”。
儘管之前陳龍曾因爲體檢查出乙肝攜帶而被其他企業拒絕錄用過,他還是抱着試試看的想法,按照要求到當地醫院進行了體檢,並將顯示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其他各項檢測結果包括肝功能均正常的體檢結果郵寄到了該公司。
12月28日,公司寄出了“解約證明”。記者在複印件上看到,“解約證明”上印有“因體檢不合格(原因爲乙肝病毒攜帶者),故按照協議書註明之相關規定,解除協議”的字樣。隨後,三方協議書也被退回。
網友
支持起訴反對歧視
當時,陳龍登錄了全國最大的乙肝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在這裏,他發現原來衆多的乙肝攜帶者網友大多有着和他類似的受拒經歷。爲了討回公道,2006年10月,陳龍將自己被華碩拒錄的證據寄給了該論壇權益版版主陸軍,他在信中寫道,“作爲一名乙肝攜帶者,希望我的行爲可以幫助到更多的乙肝攜帶者,可以有助於推翻歧視,消除歧視,讓越來越多的乙肝攜帶者不再遭遇就業歧視”。
瞭解到陳龍打算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想法後,“肝膽相照論壇”和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共同成立了志願者援助小組,他們協助陳龍聯繫了上海廣廈律師事務所的公益律師瞿堅,請她作爲本案的代理律師。很多網友也紛紛發帖表示對他支持和鼓勵。
2月27日,陳龍委託瞿堅律師將華碩電腦旗下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起訴到了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
起訴:請求賠償並公開道歉
昨天下午,記者聯絡上了目前已經在鎮江某化工企業工作的陳龍。“根據我國憲法第三十三、四十二條及相關法律規定,公民有平等就業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業權。我雖然是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但肝功能正常,屬乙肝攜帶者,不是乙肝病人,《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規定,乙肝病毒攜帶者除了不能獻血或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並不能視爲現症肝炎病人處理。”他告訴記者,他認爲這家公司在他初試複試均通過並已談妥聘用條件的情況下以“乙肝攜帶者”的原因拒絕聘用他,侵犯了他的平等就業權,使他精神上受到極大打擊。他認爲,這家公司的行爲違反了我國《憲法》和相關法律中有關公民享有平等就業權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乙肝攜帶者的規定,使他遭受誤工損失和精神損害。記者在起訴書上看到,陳龍“請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誤工損失128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並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就對原告造成的損害公開道歉。”
記者從南匯區人民法院獲悉,該案是否受理,將在一週內做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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