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無論何時,教育問題總是受到公眾最熱切的關注。博客的興起,又給更多關注教育的人提供了一種全新的表達自己觀點的方式。
在這個開放、自由、包容的平臺上,博主們暢所欲言,其中不乏精彩之作。不少博文談及教育問題,視角獨特,論述精闢,意見富於建設性,充滿思考與智慧。一些教師的博客,更是成為師生交流互動的天地,被學生視為『心靈雞湯』。但囿於網絡博客閱讀群體的局限性,這些有關教育的博文很難在更廣的范圍內得以傳播。因此,我們特意開設『點擊教育博客』這一欄目,從今天開始,陸續選登與教育有關的精彩博文,以饗讀者。
研究生,顧名思義是從事研究的學生。可是,筆者這幾年帶研究生,越帶越難受。
首先,研究生從入學考試到錄取,導師幾乎沒有太多的選擇餘地。今年改革後,這種趨勢就更加明顯了(指心理學專業)。入學5門考試科目中有4門屬於統考,只剩一門科目由我們專業導師出題。錄取後往往是學生選導師,考慮到每位導師帶學生的數目問題,我們一般大致按學生的選擇分配一下。於是,學生就這樣站在我面前。
經過10多年的層層考試,能站在我們面前的應該是精英了。但讓人感到遺憾的是,有的學生考試分數很好,智商很高,品性也很好,可是,他之前學的學科與老師的學科背景往往差異很大,這讓老師明顯感到缺乏一種『相互感應』。
其次,課程模式是自上而下事先規定好的。3年的讀研時間,學生真正能與老師共同從事研究的時間有限。前一年半,研究生忙於事先排滿的課程設置以及應對大量的考試,幾乎沒有空餘時間投入老師的研究;後一年半,他們先要進行與找工作掛鉤的實習,然後就要准備各種與找工作有關的考試,尤其是公務員考試,這往往是很多學生放下自己的畢業論文全力以赴的事情。有的學生甚至臨到畢業前纔突擊,在半個月內『寫』出篇論文。這種論文幾乎沒有任何含金量。
第三,學生參與老師研究的條件有限。有種說法:導師必須有課題纔能帶研究生。但現實情況是:國家級課題並非所有大學的所有教授都能申請到;即使省部級課題也不一定都能申請上。老師有把握的就是申請本校課題,但校級項目經費畢竟有限(一般2000元~5000元)。這點費用往往用於應付教師本人參加學術會議的會務費、差旅費、買些書籍和復印資料都捉襟見肘,如何還能擠出學生參加會議的會務費和差旅費,支付學生的勞務費?有人會問:研究生的培養費呢?事實上,教師除了講課拿講課費、畢業一個研究生拿勞務費外,可用於帶學生活動的費用是一學期人均50元(按學生人均)。這費用怎麼用?
筆者從事犯罪問題研究,由於平時有大量授課任務在身,還要每周參加例會,因此,每遇重大案件需要參與研究或調查時,由於時間關系只能選擇飛機來往,研究生如果與我同去,教師是絕對支付不起路途費用的。而如果讓其坐火車來往,那麼,等學生到達時教師已經返回了。
讓我最難受的是,我的學生畢業後,並不一定乾這一專業。這並不是他們本人不想乾,而是有很多無奈的原因。比如,考上我的研究生的以女生居多,但我從事的研究專業多與刑偵工作有關,而許多刑警部門不願招女研究生。而筆者去基層,無數年輕的乾警想學習我所研究專業的知識,但他們又考不過有充足時間備考的在校大學生。結果是:真正需要我這專業的人學不上,也不能與我共同進行這專業的研究,而學了這專業的研究生沒有機會乾這一專業!
這是不是一種浪費呢?浪費了學生的時間,浪費了他們寶貴的學費,浪費了教師的時間和精力,還有專業的浪費?唉,研究生,究竟應該怎麼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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