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日前出臺。針對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教育部對考生和學校都提出了不同於往年的要求。
考生道德評定進檔案
在《規定》中,教育部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和思想道德作出了明確規定。考生綜合素質、誠信記錄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內容將寫入考生的電子檔案信息中,並將首次成爲高校錄取依據。其中,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以及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
在思想政治道德方面,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將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鑑定,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鑑定。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或“道德品質惡劣,經教育仍不思悔改的”考生,屬於思想政治品德考覈不合格考生。
考生加分上限爲20分
在加分方面,有七類考生可享受加分,但最高限定爲20分。七類學生包括:省級優秀學生;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中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者;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通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的考生。
另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本科招生提前半月結束
在錄取方面,教育部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於7月10日至15日開始。本科錄取應在7月31日之前結束,高職(專科)錄取應在8月20日之前結束。今年的本科招生工作將比去年提前半個月左右完成。另外,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本科生不得補錄。如果高校違規招生,將受到明年停招的處罰。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高校招生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等學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後報教育部備案。
合作辦學不單獨錄取
針對高等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應與本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這樣,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今年將不再單獨錄取考生。
此外,對民辦高校的招生,教育部規定其招生章程(包括民辦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及廣告)必須經高等學校的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覈備案,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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