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進一步加強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規範化管理,西安市教育局近日組織專家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進行了評估。其中有13所學校因評估不合格被責令停止2007年招生。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西安市教育局責令以下學校限期整改或註銷:C級學校雖然評定爲合格學校,但是學校存在校園面積不足、管理不規範、專業實訓設備不足等問題,責令暫時停止2007年招生並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截至2007年5月1日,學校經過整改後達到良好等級(B級),重新恢復其招生資格。D級學校屬不合格學校,責令停止2007年招生,將《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交回市教育局,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截至2007年5月1日,整改後經過重新評估仍不合格的學校,取消《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並終止學校招生。註銷學校2007年必須停止招生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將原辦學許可證正副本及有關印鑑、證照交相應管理部門。未檢查學校一律停止2007年招生,經過評估後再決定學校的具體辦學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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