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包偉民公開發表聲明,要求報考他的學生『另投名師』,表明其『拒招』的態度。其原因在於,浙江大學日前公布的《浙江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中規定,研究生導師招生需向校方交『助研費』。
此方案一經公布,引起各方爭議:有人認為研究生導師交『助研費』,很可能加劇師生之間僱用與被僱用關系;也有人認為,此方案類似於以經濟杠杆來扼制高校導師盲目招生而導致研究生質量下降的一種創新舉措,有其合理性;更有人認為,學校在推行研究生導師『助研費』時,沒有著重考慮到文科和理科的學科差異,搞一刀切,對文科科研的發展不利。
導師帶研究生需付『助研費』?
自2007年起,浙江大學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與指導教師均須向校方繳錢,前者稱『學費』,後者稱『助研經費』。
根據最新出臺的《浙江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規定,研究生導師招生,要提供『助研經費』。該方案提出,『導師資助研究生助學金的經費按照學科特點制定不同的標准,資助額度隨當年招生人數的增加而遞增。』具體執行辦法,是將學科門類分為三類:一類是哲學、文學、歷史學、教育學;二類是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理學、農學、醫藥學(除臨床醫學外);三類是工學和臨床醫學。
而導師的出資標准則按照以上的劃分確定不同數額。在第一類中,導師招一名碩士研究生,每年要向校方繳納300元,招一名博士生,每年要向校方繳納1200元;在第二類中,這兩個數字分別為800元和3000元;如果是第三類,要繳納的費用會更高,分別是1200元和4800元。導師如果還想多招學生,則要在此基礎上翻倍遞增。
方案同時規定,導師必須在錄取研究生之前,將其招收研究生所需的學制年限內的全部資助經費,一次性劃入專設的導師賬戶。
浙江大學歷史系教授包偉民對此方案表示『難以理解』,並公開發表聲明稱表示抗議:本人近年偶承青年學子繆愛,或有投考,然因不合時宜,無力繳納此錢。故告考生:新法之下,難與二三纔俊燈下讀史,以共教學相長之樂;煩請另投名師,以免誤了前程。
包偉民,浙江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浙江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所所長,浙江省歷史學會會長。他表示:『這不是錢的問題,是因為史學研究與這一方案有距離』,他說史學領域,真正的研究大多是個體性的。我當導師,從不給學生指定論題,一般都盡力推動他們自己去尋找研究論題。歷史學領域,老師一般是不拿學生當研究助理。某種程度上說,人文學科,老師在為學生打工,為何還要付錢呢?學生在學習與生活中的困難,老師應幫助,但這是另一回事,何勞校方從行政層面作規定?』
浙江大學社科處處長羅衛東則表示:學校面臨的是資源約束,博士點很多,博士導師很多,在國家出資的情況下,人人都想多招學生,從而因導師疏於指導而導致研究生質量下降。如何來解決這個現實問題?引入『助研費』這一『價格機制』是解決資源配置的一種嘗試,目的讓導師招生時以項目為導向,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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