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就讀於四川一所師範院校,所學的是師範專業。我原本打算畢業後從事教育工作,可是《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和《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川教[2004]295號明確規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爲不合格:1.男子身高低於160釐米,女子身高低於150釐米;男子體重低於45公斤,女子體重低於40公斤者……”
而我身高只有158釐米,按照該體檢標準我將無法獲得教師資格證,也就無法從事教育工作。
公務員的體檢標準中已經取消了身高體重的限制,爲什麼部分省份的教師體檢標準中還要加以限制呢?長的矮就不能當教師嗎?教師在學生中的高大形象必須通過實際身高來塑造嗎?
其實,很多省份對申請教師資格者沒有身高限制,爲什麼在四川,男子身高必須在160釐米以上才能當教師呢?
當前就業形勢嚴峻,就業者受到很多方面的歧視,但最大的歧視是來自某些政府部門的歧視,是來自不公平就業政策的歧視!
希望我反映的問題能夠通過貴報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
編輯注:經編輯覈實,四川省教育廳印發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附件二”中,確實明文規定:“1、男子身高低於160釐米,女子身高低於150釐米;男子體重低於45公斤,女子體重低於40公斤者”視爲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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