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碩士(Ed.M)
(一)報考條件
具有學士學位、3年以上基礎教育工作經歷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他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的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於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只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未獲得學士學位者,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具有中學一級(或相當的)教師職務。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二)招生學科領域
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思政、語文、歷史、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小學教育、現代教育技術等15個學科領域。其中,小學教育專業方向僅限第一批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單位開設(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與培養方案相符合的教師隊伍和基本生源保證);現代教育技術專業面向從事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程的教師開設。
第一、二批教育碩士培養單位根據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及社會需要,自行確定招生學科領域,且必須具有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授予權。第三、四、五批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單位,在已開設的學科領域中,每單位限招3—5個學科領域,也必須具有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授予權。各單位2007年招生學科領域均需向全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備案,具體事宜由教育指導委員會另文通知。
(三)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日語、俄語)、教育學、心理學、專業課,共計5門。其中,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外國語(英語、日語、俄語)、教育學、心理學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專業課考試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考試時間與全國聯考時間相同,招生單位應將有關考試信息通知考生,或在其招生網站或招生簡章中註明。
考試語種爲日語、俄語的考生,只限報考內蒙古師範大學、遼寧師範大學、瀋陽師範大學、渤海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哈爾濱師範大學、吉林師範大學。
(四)聯考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2005版);《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全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學科教學(英語)專業方向使用《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英語二)》(全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五)專業學位代碼
4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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