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建設取得實效,教育部、財政部日前出臺《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兩部委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全面領導“質量工程”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有關部門(單位)也要履行相應職責。“質量工程”項目承擔學校或單位,應有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項目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和檢查等工作。
據瞭解,“質量工程”項目分公共系統建設項目和學校建設項目兩類。《辦法》指出,項目的申報要依據年度“質量工程”項目指南,採用學校或單位直接申報的方式,適當考慮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
《辦法》明確規定,兩部委將根據項目建設計劃對“質量工程”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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