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大學生不準談戀愛,連親暱動作都當違反校規,後來“鴛鴦房”遍佈周邊,安全套進入校園,現在連生孩子的權利也有了。教育部、公安部和人口計生委近日聯合發文,已婚學生合法生育可以辦理休學手續,學校不得以其生育爲由予以退學。
大學生越來越融入世俗,與庶民無異,總體來說是合乎人性、社會進步的體現。戀愛分手結婚生子,純屬個人需求本來就不該攔着。不過有人擔心,過於寬鬆的政策會鼓勵學生無心向學,還說生孩子浪費醫療保障資源,本人覺得這是混淆概念。
兩個人既然是合法婚姻,就有生育的權利,更有享受醫療保障的權利。不能因爲是學生而遭到失權或失學的懲罰。其實即使非婚生子,也不應遭受歧視。國際上一些發達地區,中學便已配備了育嬰室和學生媽媽心理輔導人員,減輕年輕父母的成長壓力。這和鼓勵學生結婚生子毫無關係。
不過日子不知柴米油鹽貴,不談戀愛,學生們怎麼知道浪漫是奢侈的、風花雪月需要多少成本?更別說結婚生個孩子,意味着再也睡不了懶覺、放棄大片新手機以及做不完的兼職,大學生不會這麼傻的。
有調查顯示,六成大學生靠“臥談會”獲得性知識,這些“吹”出來的性知識很容易造成誤導。另外,大學生有婚前性行爲的約佔三成,四分之一的人首次性行爲未採取任何安全措施。因此在寬容學生戀愛生子的同時,普及避孕常識,學校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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