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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中秋節的晚上,聽見父親董清遠跟筆者通話,15歲的董新一賭氣,丟下只吃了一小口飯就跑了。第二天,當筆者到達董家時,董新還是沒有出現。董清遠苦笑着說:“孩子壓力太大,怕丟人。”
儘管兒子不願再對人談起自己的遭遇,董清遠還是堅持向外界呼籲關注。他說:“在我們這種小地方,如果傳出去,孩子就做不起人來了。但我不是爲了我們自己,和他一樣被退學的有70多個同學,全國像他們這樣的人肯定還有很多。”
對雲南省陸良縣的這個貧困家庭來說,一個月前手拿錄取通知書去雲南省工業高級技工學校(以下簡稱“雲南工業技校”)報到的董新還是全家脫貧的希望。可一紙體檢結果打破了他們的夢想:董新被查出“大三陽”,被學校要求退學。遭遇和董新一樣命運的雲南工業技校新生共有74人。
入學僅10天就被勸退
8月30日,兒子去新學校才10天,董清遠突然接到電話。董新的班主任告知,董新在入學體檢中被查出“得了乙肝”。他匆匆趕到學校,班主任說,像這樣的情況按照學校規定一律不收,請他們辦理退學手續。“我們去接董新,他還不肯跟我們出來,說晚上還要參加軍訓。我看到瞞不過,只好告訴他實情。他一下子懵了。”
第二天一早,董清遠帶着兒子到雲南省曲靖市第二人民醫院重新檢查。他注意到,這天到該醫院抽血的雲南工業技校新生特別多,都是家長帶着來的。
體檢結果是,董新屬於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醫生說,只要自備餐具就不會傳染,還說不影響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爲什麼要退學?”
在一位親戚的建議下,他們又帶着董新到以肝臟科著名的曲靖市交通醫院和昆明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看門診,得到的建議仍是“只要做好保肝護肝,什麼都不影響”。
董清遠覺得事情稍有一點轉機。不料,當他向校方轉述醫生的診斷結果時,校方置之不理,態度堅決地叫他去退學費。
“董新很難過,一直跟我說‘我回去能幹什麼,我想讀書’。我們向班主任、學生工作處的老師求情,說醫生已經確認了這個病不會傳染,我們邊讀書邊治療。但他們就是不肯。”
半個多月來,董新天天在外面閒逛。偶爾待在家裏,他會在閣樓上走來走去,有時在紙上亂寫亂塗。母親王瓊好幾次發現他蒙着被子大哭。有時勸他不要出去,董新就說:“媽,我覺得在公園草坪上躺幾分鐘,我心裏還舒服點。”
在一張紙上,董新潦草寫下這樣幾行字:“驕傲的眼淚,不敢棄離我的眼睛;灰色的夢,睡在我身邊。”母親王瓊說,孩子覺得很受傷、很自卑,對前途一片迷茫。 和衛生部規定不允許歧視,但他都推在一邊,理都不理。”沈同仁說。
與他們同樣來自陸良縣的沈菲菲被確診爲“小三陽”,可這個倔強的小姑娘怎麼也不肯回家。但是,“班主任不給我發課本,說反正你要退學的,發了還要多交書費,過了幾天又說你連課本都沒有,還上什麼學。”沈菲菲只好哭着離開了學校。
回家以後,沈菲菲要麼整天把自己關在家裏不肯出門,要麼一連三四天見不着蹤影。擔心被鄰居問起,父親沈同仁只好把沈菲菲送到親戚家住。
家長數次與校方交涉都無功而返
在一位熱心朋友的提醒下,董、沈兩家人都去醫院做了肝功能和兩對半檢查。結果是,董新的母親王瓊有“小三陽”,父親和妹妹健康;沈家除沈菲菲外,其餘3口人的肝功能指數都正常。董清遠說:“這證明了醫生的話,這個病是不會通過日常生活傳染的。”
董、沈兩位家長開始共同爲自己的兒女維權。他們查到了關於反乙肝歧視的種種規定和案例,請朋友幫忙打印出來。董清遠有工作在身走不開,沈同仁就撂下地裏的活兒一次次往曲靖跑。“我一個人去了三次,跟孩子她舅舅去了一次,跟舅媽一起又去了一次。”但都遭到冷眼相對,無功而返。
“沈菲菲的舅舅和舅媽都在昆明工作,都見過世面會說話。舅媽還是婦產科醫生,比較懂這些,但是學校根本就不聽我們說。每次我去找學生工作處的老師,把材料拿給他看,說教育部
“有幾次我去的時候,好多家長在學校裏哭。哭有什麼用,還不是得退學。”9月3日,沈同仁幫董家把退還的學費捎了回來,但他自己堅決不肯退學費。直到後來,班主任一次次打電話來,說如果9月18日之前不辦手續的話就一分錢都拿不到了,沈同仁纔在無奈之下領取了學費。
9月13日,董清遠、沈同仁再次來到雲南工業技校。這一次,他們借了一個有錄音功能的手機,錄下了與學生工作處負責人陳延林交涉的過程。
對話中,董清遠質疑學校的做法:“我們問了醫生,孩子(的病)不是傳染性的。”陳延林回答說:“必須要退!得了乙肝都要退。不管處不處於傳染期都要退,這是學校的規定。”
董清遠說:“我們今天來,就是想跟學校協商一下……”陳延林打斷他的話:“不可能!我們這裏不可能因爲少數人耽誤了大家。你想,學生入學,最終是爲了找個好的工作,但是用人單位來要人的時候,都要體檢。一旦查出這種(病)來,他們都是不要的。他用人單位不要,你也沒得辦法。”
兩位父親還在求情:“陳老師,望子成龍嘛!”陳延林說:“如果治好了,明年再來,我們也歡迎。如果治不好,說個直話,送到哪裏,哪裏都不敢收!社會不管,企業也不管你這個事。”
家長據理力爭:“現在國家規定考公務員也不許檢查乙肝。”陳延林說:“艾滋病人家都不準歧視,問題是,現在社會上這個情況……”
董、沈兩位家長不明白:難道學校可以因爲3年後乙肝病原攜帶的學生有可能被用人單位拒收而剝奪孩子的受教育權利嗎?
校方稱是“嚴格執行國家政策”
9月26日下午,雲南工業技校副校長呂勇在辦公室接受筆者採訪時,表示不理解爲何媒體如此關注此事:“我們年年都這樣做。往年因爲招生少,(因乙肝)退學的最多隻有30多人,從來沒有家長來鬧的。”
今年該校新招了3000多名學生,“一年招了三年生”,基數大,所以一下子查出70多人來。
“我認爲,他們(指有反對意見的家長)只代表一小部分家長,我敢說,96%以上的家長對學校的處理都沒有意見,甚至有些家長來了以後說‘我們非常感謝學校,我的小孩兒原來從來沒有檢查過身體,現在才知道他們有這種情況。’”
他說,“你們不要聽一兩個家長的話,就來炒作。”
他還說,“我們是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要求。體檢以後呈陽性的,就是帶乙肝病原的,我們就做工作(勸其退學),不叫開除,也不叫責令退學。”
呂勇所稱的“執行國家政策要求”,指的是1984年《勞動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技工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執行細則>的通知》[勞人培(1984)7號]。這份文件的第七條規定:“確認爲慢性肝炎(包括確診爲乙型肝炎患者)、先天性黃疸患者,不能錄取。患急性肝炎已治癒一年,遷延性肝炎已治癒兩年,可以錄取。但不能報考部分工種專業。”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高校錄取新生時,對於乙肝病原攜帶者只做錄取專業方面的限制而不得一律拒絕入學;今年5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明確規定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
對此,該校學生工作處負責人陳延林說,技工學校並不歸教育部門管,該校由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煤炭工業局管理。所以,教育部的規定對該校不起作用。至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的《意見》,“沒有發到我們這裏來。肯定不是針對我們技工學校發的。它保障的是就業權利,不是我們技校的體檢標準。”
即將於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爲由拒絕錄用。”作爲勞動部門主管的學校,如果在就學上就已經對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進行歧視,又談何保障就業權利呢?
陳延林回答說:“不是我們歧視,是企業歧視。”呂勇則說:“就業權利說保障就保障得了的嗎?”
筆者問,文件中所指對象是“乙肝患者”,而云南工業技校被退學的學生中有些僅是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醫學上已經證明不會在日常生活中傳染,爲什麼學校不對“患者”和“攜帶者”進行區分?
對此,陳延林回答:“怎麼可能不傳染!就跟感冒一樣,現在他沒有發病,就說他不傳染,一旦不治,慢慢加重了,‘小三陽’可能變成‘大三陽’,到‘大三陽’的時候自然就傳染了,到那個時候誰來監控他呢?沒有人監控他,他就可能影響一個宿舍。”
呂勇也認爲:“病原攜帶者,只要檢查出來呈陽性,再去做兩對半,絕對是乙肝患者,98%的都是乙肝患者。”
他認爲,校方此舉其實是爲了“患病學生”的根本利益,方便他們及早治療。“有的家長理解有偏差,覺得受到了歧視,我們從來沒有歧視過。我們都是耐心做工作,勸家長,小孩子有病一定要重視起來,現在求學不是最重要的,身體第一位。回去以後想辦法找大醫院、找民間方子把病醫好。明年再來,我們照常收。”
當地衛生部門:我們沒有干預的權力
9月20日,雲南工業技校的業務主管部門、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培訓就業處打電話過問此事,曲靖市衛生局環保科和疾病控制中心的醫務人員也前往學校調查。之後,雲南工業技校向相關部門提交了一份情況報告。
報告說,學校要求“患乙肝病學生”退學,主要是擔心造成乙肝病毒的大範圍傳播,危及更多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報告中列出的乙肝主要傳播途徑有:血液傳播、母嬰傳染、性接觸傳播和生活上的密切接觸,另外還有經吸血蟲(蚊、臭蟲、蝨等)叮咬傳播的可能性。
筆者注意到,這與衛生部的說法不符。2006年9月衛生部發布的《預防控制乙肝宣傳教育知識要點》第二條是:“乙肝通過血液、母嬰和性接觸三種途徑傳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觸不會傳播乙肝病毒。”
曲靖市衛生局環保科一位工作人員說,9月20日去雲南工業技校瞭解情況時,他們也曾經提出過此類意見。“我們發現部分學生體檢結果只是表面抗原陽性,肝功能正常。這類健康帶菌者日常生活中沒有傳染性。”
這位工作人員說,衛生部門當時明確告知學校僅憑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不能拒收學生。但當時學生已經全部退學了,“我們也沒有干預的權力”。
呂勇認爲,學校絕大部分學生來自農村,生活習慣很差,不講衛生,宿舍條件也不好,難以控制病毒傳播和擴散。“互相用牙刷也可能會傳染。這些農村孩子八個、十個住在一間,你敢保證他們不互用牙刷嗎?蚊蟲叮咬傳染了怎麼辦?”
今年,雲南工業技校剛剛被評爲“雲南省文明單位”,呂勇說,學校現在正在參評“全國文明單位”,“爲什麼我們有這個底氣?就是因爲我們管理嚴格。”
呂勇說,管理嚴格意味着全力保障學生在校的安全和健康,要“站在廣大學生的立場上”。“什麼叫廣大?就是我們有3000多名新生,這七十幾個相比之下就是少數。”
“傳播途徑你不能看醫學上的定義。有些人跟艾滋病人在一起就是不會傳播,有的就是會傳播。有的一家人就他一個患者,家人都沒事,這也可能,但是生活在羣體當中你敢說一個都不會傳染嗎?”
呂勇說,學校遞交報告後,“上級主管部門都認可我們的做法。”
9月27日,筆者致電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培訓就業處。該處易處長說,現在工業技校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不要再炒作了”。筆者問,作爲勞動保障部門,如果連其下屬學校都不能保障乙肝病原攜帶者的就學權利,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呢?易處長回答說:“讀書跟就業是兩個概念。”
隨後,他稱接受媒體採訪必須先經該廳辦公室許可,掛斷了電話。
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人員說,這件事應該由工業技校的人事主管部門、雲南省煤炭工業局發表意見。而云南省煤炭工業局綜合處齊副處長在聽到筆者自報家門後就掛斷了電話再也不接,筆者數次短信聯繫,直至發稿前也沒有收到回覆。
(文中乙肝病原攜帶者及其家人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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