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前,河南省公安廳聯合教育廳將對全省校車配發『身份證』。12月1日起,無『身份證』的校車將受處罰。
記者從河南省交警總隊獲悉:今年9月,河南省公安廳、教育廳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全省校車管理的意見》,規定:校車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並經批准後噴涂全省統一的校車外觀標志或放置校車標牌纔能運營。
據河南省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自今年12月1日起,沒有噴涂統一外觀標志、放置校車標牌用於運送學生的車輛,或雖已噴涂統一外觀標志、放置校車標牌,未按規定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換領行駛證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不予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河南省規定:在交通高峰期,校車享有優先通行權;如有違法行為,應先放行後處理,避免耽誤學生上學時間。專用校車只能從事學生運送,不得擅自從事其他旅客運輸業務,否則,將被收回校車標牌,並按有關規定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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