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式樣和非專用校車標牌式樣將統一設計,並將對校車進行全面覈查。山東省公安廳和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校車管理。
據瞭解,公安部和教育部日前下發通知,對校車分類、核載、標識、車窗玻璃和座位佈置等安全技術要求做出了明確規定。
山東省公安和教育部門在通知中規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生交通安全(包括乘車安全)教育管理和日常監督管理。
有學生接送任務的學校,應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擬用申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學校的申請後應會同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擬用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由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學生接送車輛標誌牌發放工作。
山東省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式樣和非專用校車標牌式樣,由省公安、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設計。各地要於今年12月底前按照規定的程序完成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噴塗和非專用校車標牌核發工作。在此之前,市、縣級公安交通管理、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統一了外觀標識的,允許繼續使用,不再改變。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主動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及駕駛人進行一次全面覈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車,見車見人,不留死角。(記者溫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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