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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高考報名時,昨(25)日,記者直擊廣州各區報名點發現,幾名符合借考條件的考生,所在學校卻讓他們回戶籍所在地報考,考生認為因為自己成績不夠好,學校有意『隱瞞』借考信息,由此被『剝奪』了借考機會。
雖然不知道學校究竟是出於何種目的,非得讓學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但無論什麼原因,學校都無權拒絕學生報名。省高招辦已有明確規定,學生既可以在就讀學校參加高考,也可以回戶籍所在地報考,很明顯,該所學校的做法是違規之舉。
其實,現在有不少學校為了追求昇學率,或者不讓部分成績差的學生以本校學籍參加高考,或者采取種種欺騙手段,將本校學籍考生推向社會報考。這樣做一方面涉嫌對學生的人格歧視,因為任何人都不能將某個學生預設為差生;另一方面也是對學生權利的侵害,每個學生都有權選擇以何種身份參加高考,學校無權乾涉。
而在學校追求昇學率、拒絕讓差生報名的背後,不僅向應試教育提出了質疑,也給考生如何報名參加高考提出了新的問題。早先就有人提出過高考實行社會化的主張,讓高考程序與考生就讀的學校脫鉤,讓學生完全以個體的名義參加高考。這樣一來,學校沒有了高考昇學率的壓力,可以更好地推進由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
近幾年大學自主招生已經為高考社會化進行了熱身,而高考越來越放寬限制范圍也是不爭的事實,其實這些正是高考改革的方向所在。沒有了高考昇學率的硬指標,沒有了炒作高考狀元的軟條件,或許我們就能以更理性的態度看待高考。自然,也就再不會出現類似學生無法進行高考報名的爭端。(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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