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孩子在同學中沒地位,母親每月開出2000元生活費,不想孩子仍不滿足,一個月內額外透支了5000元。5日下午,心理輔導教師陳敏麗值守“家長熱線”說:家長再富,在孩子面前也要低調點。
5日下午2時至4時,由晨報與市教科院聯辦的“家長熱線”第102期開通。多位家長打進熱線電話,與本期值守專家、市教科院青少年心理輔導中心專職輔導教師陳敏麗就“孩子偷拿家中錢財怎麼辦”這一主題進行了交流。打進電話的家長,其孩子都不是第一次偷拿家中財物,有的親子關係已陷入僵局。
陳敏麗說,曾經接待過一位母親的諮詢。母親爲了讓讀高一的女兒過得有品位,每月定額給其2000元生活費,另給女兒辦了一張信用卡方便解燃眉之急。有一月查賬,她發現女兒在信用卡上透支了近5000元。原來女兒爲了鞏固“大姐大”的地位,經常請同學進出高級餐廳,同學過生日出手就是品牌衣飾。
陳敏麗說,如果這位母親能讓女兒意識到一個人沒必要用錢來買面子、買地位,相信就不會出現偷偷透支生活費的現象。
陳敏麗表示,生活中孩子私拿家中財物的現象並不鮮見。發現孩子偷拿家中財物,家長不可一概而論。孩子因爲虛榮心作怪,在同學面前充“闊佬”以換取同學的“尊重”,只是其中的一種可能。
家長在處置孩子私拿家中財物這一問題上,首先一定要弄清楚一個關鍵問題:到底是不是孩子拿了家中財物,孩子是出於什麼原因私拿家中財物,而後再因勢利導。
專家支招
陳敏麗說,發現孩子偷拿家中財物,家長不可一概而論,一定要先弄清孩子所作所爲出於何因,再因勢利導。
●第一次發現孩子私拿家中財物時
家長不要劈頭蓋臉一通痛罵,這樣通常有一個結果:孩子矢口否認。可當着孩子的面旁敲側擊,讓孩子意識到家長已經發現財物少了多少,不希望以後再出現類似情況,起到應有的警告作用。
●再次發現孩子私拿家中財物時
家長有必要採取一定的懲罰措施。這種懲罰並非慣常的打罵,家長可向孩子瞭解當時是否遇到困難,對孩子說明未經他人允許私拿財物的嚴重後果,而後再進行“處罰”,比如:洗碗一個月等。
●安排孩子進行一次生存體驗
節假日,安排孩子走出家門,通過自己的勞動所得換取生活所需。或者只給少量生活費用,由孩子安排一家人一天或一週的日常生活。
●教孩子理財
家長對日常開支記個賬,以身示範培養孩子正確的理財觀。(向潔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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