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市物價局、市教委、市新聞出版局等4部門日前聯合出臺降低中小學教材價格新措施,規定從2002年起,中小學教材只許保本微利,禁止將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編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不准隨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不得組織學生統一購買專題教育有關書籍和資料。
據了解,天津市這一措施的出臺,是為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具體措施是:在取締不合理教材費用項目、調減發行折扣率、嚴格控制教材出版環節的利潤水平等基礎上,從2002年起,中小學教材以租型、出版、發行等環節發生的行業平均成本和5%的成本利潤為基礎,核定教材印張絕對金額,進一步核減教材價格;根據紙張價格、印裝工價、發行數量等因素,指定具體印張單價;根據制作封面和插頁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和成本費用的5%的利潤,制定教材封面和插頁的具體價格;對中小學教材編寫、出版和發行等環節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市物價局要依法對各環節進行價格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政府定價的,要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天津市教委等4部門還強調,要加強對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管理,堅決糾正目前中小學教輔材料過多過濫的狀況,禁止將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編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購買、發行部門不得向學校征訂或隨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組織學生統一購買專題教育的有關書籍和資料,不得以舉辦競賽等活動的名義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有關書籍和資料,或以收取報名費、材料費等變相手段為學生統一購買有關書籍和資料。同時,對中小學生教輔材料的出版實行總量控制;對出版教輔材料的出版社進行資質檢查,除出書范圍含教輔材料的出版單位外,其他出版單位一律不得出版教輔材料;設立社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並對出現的問題予以嚴肅處理。(記者 張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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