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國內一所知名大學的畢業生,所學的專業是熱門的國際貿易。在大學的4年裏,朋友每年都獲得獎學金和被評爲“優秀三好學生”。除此之外,朋友還經常做兼職,增加社會經驗。
前段時間,朋友得到某大型公司面試的機會。面試中,朋友的表現得到了主考官的好評,最後決定錄用。但在雙方簽訂協議書前,招聘單位取消了原來的決定。朋友百思不得其解,在反覆追問下,招聘單位負責人回答:“當我們查看你的詳細資料時,發現你曾是復讀生。我們公司很看重員工的辦事效率,我們不需要那些比別人多花心血和時間才能達到相同目標的職員。”
如今就業真是諸多限制,血型、宗教信仰是制約,現在復讀也成了就業的制約,真叫就業者無所適從。
其實,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與他是否復讀並沒有關聯。更何況“一試定江山”的應試製度本來就有許多不足之處。就算是復讀也不能說明什麼,那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並不能夠代表現在。
招聘單位應該將考查重點放在求職者在大學裏的表現,而不是過去。如果僅僅以是否復讀爲依據來斷定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那不但是不科學,而且還是一種歧視。(吳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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