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證、準生證和戶口
“既然允許大學生結婚,就會產生結婚後生育的問題。兩年前大家就在討論制定大學生生育政策,現在的這個政策不是該不該出臺,而是什麼時候出臺。大學生生育子女比較大的困難在於子女戶口怎麼解決,這既是計生部門要解決的,也是高校要解決的,這就反映出相關政策能不能銜接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說。
博士生劉麗(化名)就吃了“政策尚未銜接”的苦。劉麗和丈夫同爲在讀博士生,年近30歲的他們在教育部新規定出臺後,於2006年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後不久劉麗懷孕。2006年年底,她初爲人母的短暫喜悅瞬間被苦惱取代了——如何解決孩子的戶口問題。
劉麗和丈夫都是高校集體戶口,按照2006年的規定,劉麗夫婦當時沒能申報到準生證。夫婦倆爲此找過學校和雙方家鄉的計生部門,得到的答覆都是這件事情不歸他們管。因沒有準生證,他們的孩子至今沒有戶口。
《意見》出臺後,劉麗仔細閱讀了關於戶口部分的規定。已婚學生夫妻雙方戶口均屬高校集體戶口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的戶口,可以在該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待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畢業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後,再辦理該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戶手續。劉麗覺得,雖然《意見》將自己所屬的情況寫得很清楚,但她對9月份後去家鄉給孩子申報戶口還是沒有把握,因爲孩子畢竟是出生在《意見》出臺之前。
“以前大學生生育問題一直被迴避,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大學生生育的子女戶口難以解決。”楊建順教授說。楊教授試圖理清大學生生育政策出臺之前,在校生生育子女的“糊塗賬”。他說,大學生的學籍歸高校管理,但大學生如果要生孩子,辦理準生證歸計生委負責,而小孩報戶口,又要歸公安戶籍部門負責。一個學生因生育產生一系列問題,要跨三個部門來解決。所以問題難協調,學生不能越過學校直接去領準生證,但教育部說準生證不歸我管,而沒有準生證公安部門又不給上戶口。戶口上不了,孩子沒有合法身份,反過來還要影響大學生完成學業,高校又發不了畢業證、學位證,最後又轉回高校管理這裏來。
楊教授認爲,《意見》出臺之前,高校有高校的管理規定,計生委和公安部都有各自的政策。在三部委不同的政策之間,缺乏一個銜接的政策。《意見》的特殊意義在於,一個政策牽線,三部委聯手解決了學位證、準生證、戶口這個三角關係,完成了三部委之間相關政策的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