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想品德情況
思想品德情況,在招生錄取中屬於德育的考察範圍。對於此,可能有些考生及家長存在這樣一種想法:學生嘛,思想品德不都差不多,還能好那差那?這個想法的對錯與否,大家看看下面的介紹就會清楚了。
由於無具體的量化指標,故大致可分以下幾種:
1、特別優秀,即可以保送的省級優秀學生。“即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評選出的省級優秀生。”(在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基礎上,按高中畢業生總數萬分之一的比例評選產生的。)經所在中學推薦,招生學校審覈同意,可免於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但是在2005年以來就有江蘇省、江西省、湖北省等省取消評比和照顧政策(即取消“省級優秀學生”保送和加分投檔的資格)。
2、非常優秀,即可以加分投檔的優秀學生。具體是適當增加分數投檔, 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教育部對此有如下規定:“(1)、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指的是獲得受到省級以上黨政羣工部門表彰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幹部;和見義勇爲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門表彰或嘉獎的考生。
3、優秀,在條件相當或同等條件的情況下高校可優先考慮錄取的。
4、良好。大多數考生屬於這種情況。
5、不合格、甚至是無資格報考,即不能錄取的,這是極個別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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