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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繁榮和發展我國文化事業,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文化和藝術事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的藝術專門人纔,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於做好2009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9]33號、學位中心[2009]43號)的文件精神,北京舞蹈學院2009年向全國招收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30名。藝術碩士(舞蹈)專業學位涵蓋我院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芭蕾舞、音樂劇表演方向以及舞蹈編導方向。
一、報考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熱愛祖國, 遵紀守法, 品德良好。
2 . 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具有舞蹈表演或創作實踐經歷;或2004年7 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有五年以上舞蹈表演或創作實踐經歷,並在舞蹈藝術領域獲得省部級以上表演及創作獎勵者也可報考。專科畢業者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本院當年招生限額的10%。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報名內容:
報名分資格考試全國聯考報名和專業考試報名,全國聯考合格者方有資格進行專業考試報名。
(一)全國聯考報名:
全國聯考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 2009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樣表見附件1)。
報考者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考生本人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並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
1 。報名時間:
聯考網上報名時間:
北京地區: 6月29日上午9:00 — 7月 13日 晚上20:00
其它地區:見全國聯考報名網址匯總
報名網址: 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
2 。現場確認時間: 2009年7 月20日之前(各地區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全國聯考報名網址匯總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
考生既可在招生單位所在地的指定地點報名考試(北京),也可在考生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指定地點報名考試(其它地區)。
3 . 2009年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報考者登錄有關考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並提交報考信息。
( 1 )資格自審。考生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誠信負責。所有報考者須滿足所報考學位類別應具備的條件。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必須認真閱讀所報考學位類別應具備的條件,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對於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報考、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 2 )報考者按要求填寫並提交報考信息。考生登陸北京舞蹈學院網站( http://www.bda.edu.cn )或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 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 )下載《 2009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 (樣表可見附件1)。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部門在其照片上加蓋公章,並對其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審查確認,填寫推薦意見。
( 3 )《資格審查表》中的『 報考學位種類』 欄填寫『 藝術碩士專業學位』 ;在『 報考專業或領域』 欄填寫『 舞蹈學』 ; 『 報考研究方向』 欄填寫『 表演』 或『 編導』 等。
( 4 )網報成功,生成資格審查表,核准相關信息並打印。
( 5 )現場確認前,可以隨時瀏覽、修改相關信息。
4 。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持資格審查表(樣表)和有效身份證件到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繳納報名考試費、照相,同時,領取《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並認真閱讀。
5 。報考者仔細核對現場確認時當場打印的『 資格審查表』 和『 報名登記表』 ,認真核對並閱讀相關信息後,在『 誠信承諾書』 欄簽名確認。
6 . 『報名登記表』 交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存檔備查。
7 。現場打印的『 資格審查表』 經相關部門簽字、蓋章後,交招生單位審查存檔。
(二)專業考試報名:
全國聯考成績公布後,進行專業考試報名。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待定,屆時請考生登陸北京舞蹈學院網站(http://www.bda.edu.cn ),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
全國聯考通過者方有資格進行專業考試報名。專業考試報名時需考生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一並交北京舞蹈學院研究生部進行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
考生須將現場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准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後按要求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交北京舞蹈學院研究生部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北京舞蹈學院研究生部將於錄取前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報名費用:
初試:全國聯考報名費為80元(依據發改價格[2004]2839號文件);
復試:專業考試報名費為80元(依據京發改[2004]2651號及京發改[2005]59號文件)。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一)考試科目
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藝術學基礎知識(含英語) 150分;
復試:專業技能、專業理論、政治理論。
1 。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實行全國聯考,為閉卷筆試。考試的組織工作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考生可在北京市學位辦公室指定地點考試,也可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區學位辦公室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復習參考書為全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的《 2008年藝術碩士( MFA )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及指南》(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藝術學基礎知識》(王次炤,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藝術學概論》(楊琪,高等教育出版社)。各地新華書店、專業書店有售。
2 。專業技能及專業基礎科目的考試由北京舞蹈學院組織,采用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要求:舞蹈表演或創作(含作品分析)100分,專業基礎理論筆試50分,共150分。
3 。政治理論為閉卷筆試,由北京舞蹈學院組織考試。
(二)考試時間、地點: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的時間為2009年10月31日上午8:00—11:30。
考生入場考試時將核驗准考證、身份證件。
考試地點由現場報名點指定,具體安排請見准考證。
復試的專業科目和政治考試詳見北京舞蹈學院網上通知。
網址: http://www.bda.edu.cn
四、錄取:
根據報名資料、考試成績綜合評審、擇優錄取。2010年6月公布錄取結果並發放錄取通知書,2010年9 月入學。
五、培養與學位授予:
按照北京舞蹈學院制定的藝術碩士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1.學生在2—3學年內修滿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
2.學生須在畢業時完成學位舞蹈表演或創作晚會及學位論文。
3.學位論文須通過北京舞蹈學院組織的答辯,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准後,授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頒發的藝術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六、學雜費:
每人每學年學雜費20000元。食宿自理。
注:以上收費標准由京發改[2007]1457號、計司收費函[1996]13號文件批准。
七、價格舉報電話:
『12358』
八、其它:
學生學習期間中途退學者,已交學費一律不退。
學習期間不涉及戶口問題,學生完成學業後回原單位工作或自主擇業。
如有微調,解釋權在北京舞蹈學院研究生部。
北京舞蹈學院研究生部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