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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從教育部網站獲悉,今年全國高考期間現場查獲違規考生2219人。佔實際參考人數的萬分之二點三,高考違規率比2008年萬分之二點六進一步下降,考風考紀總體良好。今日開始,各省(區、市)將組織高校陸續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教育部發出文件,全面部署今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明確提出六方面要求。
一、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2005年以來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取得了顯著成效。今年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規范信息公開內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開體系,確保考生在招生錄取全過程、各階段及時准確地了解掌握應知、須知的有關錄取政策、信息查詢以及信訪申訴的渠道和辦法。所有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須經有效公示確認無誤後,方可按加分投檔錄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加大招生執法監察力度,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辦法。所有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 『六不准』要求。對違反招生規定的行為,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和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校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對違反招生規定的高校予以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紅黃牌』處理,並追究主管領導責任。
二、平穩實施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改革。浙江、河北等16個省(區、市)要加強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政策宣傳,進一步細化、完善實施工作方案,特別要做好各種特殊類型招生的投檔錄取工作,努力讓每位考生清楚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規則。有關省級招辦要認真做好錄取數據准備和模擬投檔工作,及時為高校提供生源預測信息,高校要積極支持、配合改革試點省份相關工作,確保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改革順利進行。
三、嚴格規范招生計劃調整執行工作。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招生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程序、范圍和責任。確需調整計劃時,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征得主管部門和計劃調入及調出地的省級招辦同意,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使用調整計劃時,嚴禁指名錄取考生、嚴禁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要求。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須面向全省生源,不得指定行業、單位或局部地區生源范圍。未經教育部同意,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未經省級招辦公布招生計劃,高校不得在該地區開展錄取工作。
四、進一步優化招生服務工作。以考生為本,不斷改進工作方式,結合錄取工作不同階段特點,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努力提高考生志願滿足率、滿意度。采取多種形式把志願填報、錄取政策、錄取進程、錄取結果、助學通道、防欺詐警示等信息及時告知每位考生。對影響和危害招生錄取工作的不實報道,一經發現,要予以澄清,以正視聽。進一步完善招生信訪服務體系,對考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要做到耐心解釋、及時調查、積極溝通、快速反饋,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