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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09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9〕33號)文件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於做好二??九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09〕43號)文件,中央戲劇學院2009年面向全國招收在職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人員,基本學習年限三年。
一、培養目標
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戲劇藝術創作專門人纔。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獲得者應當具有高水平的藝術創作技能、較高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較強的藝術理解力與表現力,能夠勝任本專業藝術創作領域的工作。
二、專業學位代碼及專業領域
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代碼:550100專業領域:戲劇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具有藝術創作實踐經驗;或者2004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有5年(含)以上藝術創作實踐經驗並獲得省部級以上創作或表演獎勵者也可報考。專科畢業者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10%。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四、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考生到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查找考生所在考區網報和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網址及其他具體報考事宜。考生既可在招生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也可在考生工作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
2、所有報考者須在有關考區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網報時間內(7月上旬,具體時間請提前到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詢),通過互聯網登陸指定網站,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所在考區要求網上在線支付報名費的,考生還應按照要求在網上支付報名費。
3、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7月20日前,具體安排以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公告為准),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繳納報名費、照相、確認報名信息。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只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辦理確認報名信息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
4、考生於2009年11月15日前將以下材料寄到中央戲劇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棉花胡同39號,郵編100710):
(1)《2009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考生需將確認信息時現場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下同)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資格審查表》中,『報考學位類別』請填寫『藝術碩士(MFA)』,『報考專業或領域』請填寫『戲劇』,並注明研究方向和導師姓名。『戲劇影視藝術創作』方向不必填寫導師姓名。
(2)大學本科畢業,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獲得學士學位者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同時提交認證報告復印件。
(3)大學專科畢業,須提供省部級以上創作或表演獲獎證明復印件、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復印件以及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有5年(含)以上藝術創作實踐證明。
(4)身份證復印件。
(5)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考生提供的報考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我院即取消其考試或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1、考試科目:政治理論、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含藝術學基礎、英語)、綜合基礎、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及口試。
(1)初試: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含藝術學基礎、英語)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
(2)復試:政治理論、綜合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及口試(詳見本簡章第十三條),由我院自行組織。政治理論、綜合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均為筆試。
2、考試形式:
初試:2009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考生參加由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全國聯考。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
復試時間:2010年1月(與我院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同時進行),復試地點為中央戲劇學院。具體時間請於2009年12月下旬在中央戲劇學院主頁(網址:http://www.zhongxi.cn)的招生信息欄上查看。復試時考生須出示全國聯考准考證、本人身份證、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專科畢業生出示畢業證書和省部級獲獎證書原件),並繳納復試費100元。
3、參考資料:
綜合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的參考資料為《中國大百科全書·戲劇卷》及相關劇本。
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入學資格考試聯考參考資料為《2008年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及指南》(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8版,聯系電話66415711)。
考生可在北京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地點參加考試,也可在工作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地點參加考試,但考試地點與現場報名地點必須一致。
六、錄取
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面試),並結合綜合業務素質,擇優錄取。2010年6月發出錄取通知書。
七、入學
被錄取的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人員於2010年9月報到注冊。
八、培養與管理
1、中央戲劇學院研究生部負責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人員的培養管理工作。
2、被錄取的2009年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人員,教學安排按照《中央戲劇學院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培養方案》進行。
九、學位授予
對完成培養方案、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課程考試合格並通過專業考核和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的藝術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十、學費
攻讀藝術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每人每學年繳納學費2萬元,如國家有新的收費標准下達,按新標准執行。食宿自行解決。
十一、其它
攻讀藝術碩士專業學位人員無研究生學歷,不頒發研究生學歷證書。學習期間不轉檔案和戶口,中途退學(含因違反校規被退學處理者),已交學費一律不退,完成學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十二、聯系方式
電話:010-84037134郵政編碼:100710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棉花胡同39號中央戲劇學院研究生部
電子郵件:YJSB1@chntheatre.edu.cn
主頁地址:http://www.zhongxi.cn
十三、招生系別、研究方向、復試科目:
注:報考『戲劇影視藝術創作』方向不必填寫導師姓名
中央戲劇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