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報 考 須 知
為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高級法律人纔,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於2009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9]33號)精神,我校2009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人數65人。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2006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乾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後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3、身體健康,身體狀況符合我校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2009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考生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供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審驗,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並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今後一律不得更改。
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上旬。各省網上報名具體時間和網址於6月25日前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
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中旬。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並在網上報名階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也可在考生工作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
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代碼:410100。
三、資格審查
考生須將現場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下同),核准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後在復試階段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交由我校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我校在復試前組織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並委托權威認證部門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核查,對於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四、入學考試及錄取
1、考試形式: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的組織工作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
2、考試科目:政治理論、外國語(我校限報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階段單獨組織,其餘2門為全國聯考。
3、考試時間: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考試全國聯考的時間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生入場考試時將核驗准考證、身份證件。
4、聯考大綱及考試教程:
外國語(我校限於英語):《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專業綜合:《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版)
5、筆試達到我校劃定分數線的考生,持復試通知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復試,復試內容為英語筆試、專業面試、政治理論筆試和體檢。初試、復試均合格者,擇優錄取。
五、培養要求
結合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特點,比照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培養,課程成績合格者方取得相應學分。培養期限2—3年,課程學習時間1年半,每學期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集中脫產學習2—3月。
六、學位授予
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學分,成績合格,可獲得我校頒發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結業證書。完成學位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可按規定授予碩士學位。
七、收費標准
1、學費標准:培養費共計30,000元人民幣。
2、集中學習期間住宿費、被褥費等按學校規定另行交納。
3、費用須在報到注冊時一次交清。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100038 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南裡1號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 話:010-83903086
電子信箱:gdyz@cppsu.edu.cn
網 址:http://www.gdy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