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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是一所教學與科研力量居全國一流水平的著名重點大學,有逾百年辦學歷史。1984年經國務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學校在『七五』、『八五』期間,被確定為國家首批重點建設的十所大學之一;『九五』、『十五』期間,又被列為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985工程』高校;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師范大學列為北京市重點支持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四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北京市還決策共建北京師范大學,投入巨資支持學校建設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學。目前學校已成為我國培養高層次專門人纔和進行多學科、高水平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學校學科門類齊全,學科點覆蓋了除軍事學以外的11個門類。現有16個博士、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00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162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是教育碩士、公共管理碩士(MPA)、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碩士、工程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體育碩士、藝術碩士、翻譯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5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2個,北京市一級重點學科2個、二級重點學科9個,並在18個一級學科設立了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在2007—2009年教育部全國高校一級學科評估中,我校13個一級學科位列前十名,其中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位居第一,地理學、系統科學位居第二,歷史學位居第三。學校現有8個國家文、理基礎學科人纔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有國家對外漢語教學人纔培養基地,有4個國家重點實驗室、7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還有7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學校現有研究生導師1502名,其中博士生導師761名。導師中有兩院院士19名,長江學者20名,有突出貢獻的專家16名,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25名,國家『百千萬人纔工程』入選者21名,教育部跨世紀、新世紀優秀人纔92名,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獲得者15名,還有蜚聲中外的資深教授。
法律碩士的具體培養工作主要由我校法學院和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負責。
法學院和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是我校下屬的進行教學科研和人纔培養的二級單位,共同構成了我校法學學科教學和研究的整體,簡稱北師大法學兩院。其中,法學院下設基礎理論法學、憲政法學、民商事法學、刑事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與環境法學、國際法學等7個教研中心;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下設中國刑法研究所、外國刑法與比較刑法研究所、國際刑法研究所、犯罪學與刑事政策研究所、犯罪與矯正研究所、刑事訴訟研究所和證據法研究所及相關專項研究機構。法學院設有法學本科專業。同時,法學兩院擁有法理學、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並依托我校相關學科招收刑法學、訴訟法學和民商法學的博士研究生。
法學兩院憑借北師大濃郁的文史底蘊、優良的人文育人環境,進行教學改革和教育創新,努力提高法律專門人纔培養的質量,並承擔學校『十一五』規劃確定的重點發展法學學科,完善學科布局,實現向綜合性、研究型大學轉型的重要任務。法學院和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分別聘請著名民商法學家江平教授和著名刑法學家高銘暄教授為名譽院長,並擁有以著名刑法學家趙秉志教授為首,以盧建平、宋英輝、劉榮軍、韓赤風、夏利民、張桂紅等教授為學科帶頭人的超過80人的法學教學團隊,其中教授、副教授40餘人, 98%以上的教師具有國內外一流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平均年齡不足40歲,形成了一支高起點,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同時,法學兩院還聘請中央和地方政法機關數十位專家型領導和國內外十多位著名學者擔任兼職教授,為完成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及其他高素質法律人纔的培養任務提供了堅實的師資保障。
一、招生宗旨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以培養應用型法律人纔為目標,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層次法律人纔和管理人纔。該學位獲得者應具備較堅實和系統的法學基礎理論素養,掌握較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有寬口徑、復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和有關管理工作。
二、學制與學位授予
我校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采取在職兼讀方式,課程學習主要利用周末和法定假期在校內授課。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4年。課程學習必須修滿50學分(不含學位論文)。
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滿規定學分後,將在導師組指導下撰寫學位論文。學位論文選題要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重在反映學生運用所學理論與知識解決法律實務問題的能力,其形式可以是學術論文、調研報告、重大疑難案例的研究報告等。論文答辯通過者,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的法律碩士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及報名時間
1、報考條件
2006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乾部以及有關部門(如銀行、證券、工商、稅務等)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2、報名條件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於2009年7月上旬先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按照當地規定的方式繳納報名考試費160元;並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7月中旬),親自持網報成功後自己打印的資格審查表(樣表)、有效身份證件和證明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和報名登記表,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今後一律不得更改。只進行網上報名而未進行現場確認者,報名無效。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具體網報時間和網址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於6月25日前在其網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點報名考試。
3、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須將報名現場確認時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准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其資格審查表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考生如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考生須將審核蓋章後的資格審查表、本人最後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專業碩士招生辦公室(主樓A區211A室)。
交資格審查材料時間:9月3日至11月13日(雙休日除外)。不交齊材料者不予錄取。
考生也可將上述所有資格審查材料用掛號信寄到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專業碩士招生辦公室(郵編:100875)。考生郵寄報考資格審查材料後,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上查詢是否收到等有關信息。
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文件規定,考生在網上報名前應進行資格自審,我校在錄取前也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部分。初試為全國聯考,復試由我校法學院和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負責組織。
1、考試科目
初試科目為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兩門;復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和綜合素質(面試)。
2、考試時間
聯考時間為2009年10月31日;復試一般安排在2010年元月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地點
聯考地點由報名點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安排,具體地點見准考證。
五、聯考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版)。
欲購《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可與碩博考研書店(電話:010—58802068,網址:http://www.bsdky.com)聯系購買。
六、錄取
我校計劃招收50人。根據考生的聯考成績和復試情況擇優錄取。
七、學費
考生被錄取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後,於2010年春季入學。學習將分為課程學習與學位論文撰寫兩個階段,每生學費總計3萬3千元(其中課程階段學費2萬2千元,論文階段學費1萬1千元),食宿、書籍資料費等自理。
八、諮詢聯系方式
可登錄以下網站了解招生信息或電話諮詢: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http://graduate.bnu.edu.cn
法學院、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http://bnulaw.bnu.edu.cn
法學院、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法律碩士專用郵箱bnujm2009@yahoo.cn
也可通過以下電話進行諮詢: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010—58806414
法學院010—58802948(2009年7月20日前可用電話諮詢,其他時間請通過專用郵箱垂詢。)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