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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校招收在職人員攻讀藝術碩士(Master of Fine Arts,英文縮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50名。招生學科領域包括:藝術設計、美術。旨在培養具有系統專業知識和高水平藝術設計和創作能力的高層次、實踐型專門人纔。
招生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領域 | 招生專業方向 | 所在系別 |
藝術設計 | 染織藝術設計 | 染織服裝藝術設計系 |
服裝藝術設計 | ||
室內設計 | 環境藝術設計系 | |
景觀設計 | ||
平面設計 | 裝潢藝術設計系 | |
廣告設計 | ||
書籍設計 | ||
產品設計 | 工業設計系 | |
展示設計 | ||
交通工具造型設計 | ||
信息設計 | 信息藝術設計系 | |
動畫設計 | ||
數字娛樂設計 | ||
攝影 | ||
陶瓷設計 | 陶瓷藝術設計系 | |
陶瓷藝術 | ||
金屬藝術 | 工藝美術系 | |
漆藝術 | ||
玻璃藝術 | ||
纖維藝術 | ||
美術 | 中國畫 | 繪畫系 |
油畫 | ||
版畫 | ||
壁畫與公共藝術 | ||
雕塑 | 雕塑系 |
一、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具有藝術設計(創作)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或者2004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有5年(含)以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期為2009年7月31日)藝術設計(創作)實踐經驗並獲得省部級以上藝術設計(創作)獎勵的在職人員也可報考。專科畢業者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10%。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2009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考生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及交報考費。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並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通知,各地網上報名時間、網址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由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並於6月25日前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向社會公布。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7月上旬,考生應在此期間登陸有關網址進行網上報名。
現場確認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09年7月中旬。注意現場報名逾期不予辦理。准考證由報名點直接寄發或網上下載(復試時需核查准考證,請務必妥善保存)。
?現場確認地點由當地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在網上報名階段告知考生。外埠考生可到北京報名及考試,也可在外埠報名點報名及考試,但考試地點與現場報名地點要一致(僅限初試)。
2。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後需填寫《報考清華大學2009年藝術碩士考生專業方向確認表》(見附件),並於2009年9月1日前郵寄或送到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地址附後)。
我校在復試筆試之前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考生須出示以下材料:1)報名現場打印並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的資格審查表(須有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准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或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齡證明;5)大專學歷者須提交省部級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科目: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含藝術學基礎、英語),為全國聯考。
2。考試大綱:《2008年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及指南》(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
3。全國聯考時間:2009年10月31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二)復試
1。復試科目:筆試(含政治理論、專業知識、專業設計或創作)及面試。
-政治理論:主要考核考生對政治理論及時事的了解與運用,考核內容主要為『科學發展觀』。
-專業知識:主要考核所報考學科領域的基本理論知識。
-專業設計或創作:主要考核所報考招生專業的專業基礎及設計(創作)能力。
2。經我校確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由我校美術學院組織的復試筆試,資格審查時間為2009年11月27日,復試筆試時間為2009年11月28日至29日,復試地點在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學樓內。請考生屆時關注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網上通知。
3.初試及復試筆試合格的考生參加由我校美術學院組織的面試,由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通知。
四、錄取與入學
我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重視考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根據初試及復試成績,擇優錄取。
2010年春季入學。辦理報到注冊手續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戶口卡(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五、培養方式
學習年限為2—4年(第一學年全脫產學習),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在職人員在報名時需要所在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考取後需要與所在單位簽署委托培養協議書。
六、學位授予
學生在2-4年內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最長不超過4年),完成畢業設計(或畢業創作)、論文等規定的培養環節,成績合格者,授予清華大學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
七、培養費用
培養費用4.6萬元人民幣/生。食宿由學生自理。
八、聯系方式
1。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4)
電話:(010)62782192, 62773824
傳真:(010)62770325
地址:清華大學二校門東側
網址:http://www.tsinghua.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專業學位
2。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4)
電話:(010)62783604
傳真:(010)62798175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學樓B區327室
網址:http://ad.tsinghua.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碩士招生→藝術碩士(MFA)
九、其它事項
1.在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內招收碩士生和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錄取限額內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由於生源組織和入學考試有各自的特點和方式,考生報考時不得二者兼報。
2.藝術碩士(MFA)只招收單位委托培養方式的考生,報名時需要所在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考取後需要與單位簽署委托培養協議書。不接受無職業人員報考。學習期間不轉檔案、人事、工資、戶口關系。
3. MFA屬於專業學位教育,畢業後獲得MFA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書。
4.請考生及時關注並查閱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主頁或美術學院網上招生信息,以便及時了解相關考試信息及復試安排。
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