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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強調,要打擊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市場中轉借資質、變相掛靠等非法中介活動,保護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利益,並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的管理。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強調,出國留學一定要選擇質量可靠的學校。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留學時,應查驗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以及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允許其開展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業務的『營業執照』,並核對其核心資質情況。同時,要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擬留學院校的資質情況,查看駐外使領館對該院校的認證文件,了解中介服務機構是否與該院校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或協議,以及該合作意向書或協議是否報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簽署出國留學服務合同時,除了要將涉及雙方利益的核心內容寫入合同外,還應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學中介機構名稱是否與其『資格認定書』上的名稱相符;繳付有關費用時,應索要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