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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今年高考文科第一名何川洋篡改民族成分以換取加分的事件經披露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北京大學招辦主任劉明利透露,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北大招生辦在核實全部事實之後,決定放棄錄取何川洋並報學校批准。
北大應不應該錄取何川洋,輿論一直分為兩派,嚴懲派認為同情寬赦實為鄉願;同情派則認為應該放過作為從犯的高考狀元。兩派分歧不在於造假行為應否受到懲處,而在於懲處的方式和對象。同情何川洋的人認為,只要他的高考成績是貨真價實的,就不應該為父母的過錯承擔責任,應該保留其錄取的資格。堅持嚴懲的認為,一則教育部文件對取消錄取資格已有明文規定,二則寬宥何川洋無異於縱容造假,『父母之錯』完全可能成為類似造假行為泛濫成災的堂皇借口。
現在,北大在輿論壓力之下做出拒絕錄取的決定,公眾又該如何看待呢?從網上的言論看,似乎仍然是兩派:同情派指責北大不夠包容不夠公平,嚴懲派則將之看成是維護高考公平的制度之勝利。而在我看來,兩者或許都是一廂情願地過度闡釋。一方面,北大原本可能恰恰是想『包容』何川洋的,要不然教育部的文件早就有了,也不用『研究』這麼長時間,更不會與何川洋簽訂預錄取協議;另一方面,維護高考公平的一些制度,在某些情形下還可能只是一紙具文。
如果我們嘗試著從『假如何川洋不是高考狀元』的視角來追問,就會發現一切的真相。被重慶考試部門查出與何川洋一樣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共有31人,可被網友曝光的只有兩個,一個是副縣長之女,一個則是高考狀元。因為重慶考試部門拒絕向社會公布造假考生的名單,假如何川洋不是高考狀元,他完全有可能躲過一劫,所以何川洋的母親纔會將一切歸咎於狀元身份,而不是造假本身,『如果他不是考得這麼好,就不會被網友公布到網上,北大也不會承受這麼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