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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發生兩起此類事件;專家質疑:高考政審怎能搞『家族株連』
據《北京晚報》報道: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東良鄉一位女生今年報考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在政審過程中,卻被當地派出所告知,由於她父親曾因上訪被拘留過3天,所以不予蓋章。無獨有偶,河北省廊坊市永清一中考生扈佳佳也因為父母曾被治安拘留,結果政審被卡,上警校的夢想最終破滅。
據報道:河北隆堯縣東良鄉村民馮五誠的女兒今年參加高考,並報考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但當地派出所因馮五誠曾上訪被拘,告知其無法在政審表上蓋章。
得知自己上訪連累女兒,馮五誠感到十分不解:『上訪並不是違法的事,即使有錯,也是我個人的錯,不能連累女兒。』此事經媒體曝光,引起了當地警方高層領導的重視,事件出現轉機。6月19日下午,在政審截止前,馮五誠的女兒終於獲得了河北隆堯縣公安局開具的高考學生政審合格證明,東良鄉派出所派出專車去隆堯縣公安局替這個女生辦理了手續,讓她順利地趕上了最後一天的面試。
而另一位考生的『警校夢』卻終於破滅。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河北省廊坊市永清一中考生扈佳佳原本立志報考警校,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她的政治考核表最終被卡在了派出所,失去了體檢和面試資格,不想進入其他二本高校的扈佳佳不得不痛苦地作出復讀一年的決定。扈佳佳說,派出所不給蓋章的理由是她父親扈振營和母親段書芝被治安拘留過,不符合政審要求。
-專家觀點
政審『株連』是制造身份歧視
扈佳佳的事情被報道後,當地派出所所長表示,不蓋章是因為沒有看到具體文件。而實際上,根據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頒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父母被治安拘留』並不屬於『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
有關專家表示,政審制度在中國社會存在多年,如果將其嚴格限制在特定范圍內,當然無可厚非。現在的高考招生當中,大規模的政審都已經廢止了,特殊的學校,諸如軍校和警校,需要對考生個人資料進行必要審核,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如果將政審的對象不受約束地擴展,將政審的效果不受約束地泛化,與無關問題連接起來,那政審的性質就會發生蛻變。基層派出所以考生家長曾因上訪被行政拘留為由,不讓考生通過政審,似乎多少有些懲戒的意思在裡頭。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認為,我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檢舉的權利;對公民的申訴、控告和檢舉,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
群眾上訪是行使憲法規定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權利的體現。公民因為上訪,公安機關對其子女不通過政審,實際上是對行使申訴、控告、檢舉等權利的公民進行變相打擊報復,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以父母上訪為由對學生不通過政審,在某種意義上,是在以公民的子女為人質,脅迫他們的父母,使他們不敢行使申訴、控告、檢舉權利。這實際上是變相剝奪公民的申訴、控告、檢舉權利,值得警惕!
人的出身無法選擇,誰願意成為罪人之後?糾結於考生是否有一個乾淨的政治出身,並因為他的親人違法犯罪就歧視他,其實是在以政審的名義制造身份歧視。因此,政審的內容應該變得寬容和多元,政府應該用人以纔,並致力於消除就業歧視,不應該出現家族『株連』的情況。(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