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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學生們如何在實習中學會順利地走上未來的社會舞臺?柳州的特色職教就實現了企業、教育和社會經濟的良性循環 (新華社發)
有些學生無論白班夜班,每天都要做足12小時;有些工廠大鑽法律法規漏洞,專家因此高聲疾呼:相關條例出臺刻不容緩
從晚上7時到次日清晨7時,每天工作12小時,活多時,甚至還要加班至上午8時多———這是普通人都難以承受的工作,但是,廣州鐵路某職業學校電器工程系二年級學生薛珍珍(化名),最近兩個星期就是這樣度過的。因為胃炎,珍珍無法忍受夜間長時間加班,但是她又不敢輕易離開工廠,因為擔心實習成績不過關,影響畢業。她想不明白,為什麼作為學生來到工廠實習,就變成了無休止的加班和兩班倒?
和珍珍有相同遭遇的,還有一起到這個工廠實習的另外20個學生。在這個大型電子工廠裡,來聯系實習的學校也絕不止一個。
實習學生每天做工十二小時珍珍今年20歲,電器工程系大二學生,下午4時見到羊城晚報記者時,她剛剛起床,滿臉疲憊。今年暑假,學校安排她們班的同學到惠州一家電子工廠頂崗實習。從6月15日入廠到8月20日,實習期滿後她將獲得一張實習證明,這張證明是她正常畢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不過,在這家電子工廠裡的實習和珍珍想象中的學技術完全不一樣:『一天必須工作12個小時,分早班晚班,兩個星期輪換一次。每隔兩個小時左右,會有10分鍾或20多分鍾的休息時間。每天凌晨2時50分至4時40分是晚班中最累的一段時間,之後可以休息25分鍾左右,然後再從5時05分工作到清晨7時,不過忙起來時,有時8點多纔能結束工作。』
珍珍每天的工作就是檢測激光頭,然後焊接一下。她說,另外3個女同學在相鄰的生產線上,工作就是貼集成電路片或者折一下激光頭軟片,乾來乾去都是一個簡單的動作,最多的時候她的一位同學一天要拆2萬多個激光頭軟片。『我們每天就重復做這樣簡單的動作,不知道實習可以學到什麼』?
換夜班後的第一天,珍珍因為沒有完成工作任務被體罰了:她在上班時間打了一下瞌睡,結果被生產線長罰站了40分鍾。
『工作任務太重了,我昨天休息時間都沒怎麼停下來,纔做了640個,沒達到要求。』珍珍懊惱對記者說,她的任務是720個。她從6月15日進廠後,任務逐日增加,『後來就怎麼都完成不了。』她每天工作12個小時只能做600個左右,算是中等水平。進廠以來,她只有兩三天完成任務。
最令珍珍感覺奇怪的是,整個生產線包括工廠中下層管理人員,沒有人知道她是來實習的學生。當她對生產線的線長、助理及其他女工說,自己是在校大專生時,沒有人相信她。因為工廠給她辦理的是W字頭的工作證,而不是學生的實習證。『工作牌是以W開頭的,而學生牌是以X開頭的。』當然,珍珍也能領到『工資』,每小時收入4.2元,加班費每小時6元。
憤怒母親發現法律難保女兒輪換到上夜班後,珍珍開始經常胃疼,實在難以忍受的她給家裡打回了電話,媽媽徐女士聽說了女兒的遭遇後非常氣憤。
徐女士情緒激動地告訴記者:『普通人都難以承受連續半個月12個小時的夜班,更何況是在校的學生?』實習前,珍珍的老師在課堂上宣布每天是8小時的計時工作,現在卻變成了12小時的計件工作。7月6日,珍珍去了醫院檢查,她的病歷上寫著,『十二指腸球炎,慢性淺表性胃炎,伴糜爛』。
徐女士說,她6月29日就向學校反映情況;7月1日,她讓珍珍向廠方提出辭工,『但是廠方說不可以,要辭必須到月底』,而且珍珍必須去醫院檢查,證明自己身體不適合這項工作,經過廠方、學校批准後纔能離開。珍珍擔心的是,她一旦離開,沒有完成實習課程,會影響到畢業。
徐女士還說,當她向珍珍的班主任、實習負責老師、系主任多次反映孩子的情況時,『校方認為自己完全沒錯,反而對我和孩子進行了長時間的教育,說不能讓孩子吃不了苦』。她認為,校方首先應該調查學生嚴重超時工作是否屬實,如果屬實,就應該馬上同廠方交涉;如果廠方不同意8小時工作制,那就應該中止實習合同。
不過徐女士的這個想法沒能實現,她又打算嘗試法律途徑。不過在查閱資料後,她發現相關法律一片空白,大學生實習不受《勞動法》的保護,而且她根本找不到訴訟主體。
於是,徐女士昨天又來到廣州市教育局信訪處。信訪處負責接待的丁光生表示,這還是近年來接到的第一起學生家長因學生實習而投訴的案例,他們將迅速核實事情,盡快給出答復。(記者程行歡馬漢青實習生柳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