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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正在醞釀2010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將在部分地區啟用"校長推薦制"。據北大招辦主任劉明利介紹,具體思路是『在面向社會公示的前提下,各校長可實名向北大推薦優秀學生。經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可成為高校自主招生直接候選人。』(7月13日《成都商報》)
校長推薦制,這個主意聽起來不錯,如果真的能夠按照制度設計的本意運作,則可以使那些具備優異素質的學生從『高考指揮棒』的重壓下解放出來,有利於培養更多全面發展的人纔。
不過,在中國,本意不錯,實行效果卻很糟糕的制度,這些年來實在是不勝枚舉,其原因就在於,我們往往忽視制度都是在一定條件下和環境中運行的。制度不錯,但由於條件和環境不匹配,在實際運行中就可能出現不盡如人意的情況。在筆者看來,『校長推薦制』如果在目前情況下匆匆推出,就很可能會落入這種下場。理由主要有兩點:
其一,在當前社會分化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實行校長推薦制,簡直等於把校長放在火爐上烤。由於推薦的標准主要靠校長掌握,所以推薦名單一定會讓校長大費周章:如果推薦的社會下層的孩子多了,則來自官員權力的壓力、富人金錢的誘惑,如何抵擋?如果名單上盡是官家、富家子弟,則難免不會激起民怨。
其二,實行校長推薦制,相當於在高考這座千軍萬馬爭過的『獨木橋』之外,又搭了一座通往大學的『橋』,在目前家長和學生心態都比較浮躁的情況下,校長推薦制很可能不會像制度設計者所想像的那樣,成為『素質的競爭』,反而會變成校長『後門的競爭』。盡管推薦制有『公示前提』的規定,但在高考考生造假被查之後的信息都難以充分公開的情況下,這樣的『規定』又能起多大作用?
總之,在中學教育的基本制度發生有利於實行校長推薦制的根本轉變之前,『校長推薦』應該慎之又慎,否則,『校長推薦制』難逃好心辦壞事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