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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規范辦學行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明確規定各級教育部門及所屬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布中考、高考成績及昇學率和昇入示范高中、重點大學的差異情況,或以中考、高考成績進行排名排位』。違反《意見》規定的地區、部門和學校,將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改正、撤銷先進稱號、取消評估、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並追究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
炒作『高考狀元』不得行
按照《意見》規定,對高考試題和高考成績的各種炒作將被明令制止,『不得報道各市(州)、縣(市、區)、各高中學校的昇學率、昇學人數、昇入重點大學等情況,不得依據高考成績對考生個人進行炒作,不宣傳「高考狀元」。』
而對於現在存在的統計公布中考、高考成績及昇學率現象,以後也將被禁止,學校也就不能用昇學率作為吸引生源的宣傳手段。為減輕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高考壓力,《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地教育部門及所屬學校下達中考、高考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布中考、高考成績及昇學率和昇入示范高中、重點大學的差異情況,或以中考、高考成績進行排名排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地區、部門和學校進行中考、高考表彰獎勵;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績及昇學率為標准獎懲局長、校長和教師。
暑假補課不允許
《意見》規定,學校要科學安排學生作息時間,對於隨意侵佔學生法定休息時間加班加點或集體補課的做法要堅決糾正。
同時,《意見》指出『要區別不同層次的學校嚴格限制考試次數,堅決制止頻繁考試,隨意組織學校參加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及提昇考試難度的做法』。義務教育學校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得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掛鉤的行為將被制止,學校也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