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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結束後,接踵而至的是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大戰』,一些機構或學校為達到招攬學生的目的,利用落榜生著急求學的心理,采用一些欺騙手段吸引落榜生入讀。對此,專家提醒落榜生及家長,要注意甄別招生信息,慎重選擇。據山西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部副主任劉傑介紹,一些規模小、名氣不大的民辦高校和社會辦學機構為爭奪落榜生生源,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異地招生;還有一些社會辦學機構與名牌大學合作辦學,但其在招生時故意混淆辦學主體,直接說成是某某大學招生,並強調招進的落榜生與統招生一樣上課、一樣畢業、頒發同樣的學歷文憑;還有一些學校用開辦熱門專業、甚至用保證出國的許諾,來吸引落榜生家長的目光等。
據了解,落榜生遭受侵權的形式主要有:校方以報名人數不足為由拖延開班甚至不開班,且拒不退費;教員的配備與課前宣傳嚴重不符,外籍教員的虛假問題尤其突出;課程縮水,課時任意更改,學生得不到預期的教育效果;培訓班收費沒有標准,信口開河等等。
對此,專家建議,落榜生和家長在選擇復讀班時,要注意對招聘廣告信息進行甄別,可要求招生人員提供備案文件或查看教育行政部門的備案編號;同時,要重視向教育主管部門或往屆生進行諮詢。選擇高校時,除向教育主管部門或往屆生諮詢外,有條件的可以通過實地參觀、查看等多種途徑了解學校的師資力量和辦學成果。要注意保存好廣告宣傳資料、發票等證據,以便遇到問題時有利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