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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季節,想上學,先交費,某種流行的『捐資助學』怪象,又成社會熱議。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成都某公辦中學小昇初招生,要求部分家長必須以『單位』名義捐資助學。先電話通知:公開價碼2萬元現金,不刷卡;然後到校填寫自願捐資助學協議,表格不能留真名,不能帶走;更令人驚訝的是,收據上公然蓋的是『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大印。儼然是政府行為,更應當質疑。
根據國家義務教育法規,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按照規定范圍、收費標准,嚴格執行『一費制』政策,禁止收取任何規定外費用。然而,現在有些地方,有些學校,卻利用家長想讓孩子上好學校的訴求,巧立名目,以假亂真,鑽政策的空子,謀小團體之私利。對這樣的變違法為『合法』的做法,不能見怪不怪。
『捐資助學』,原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善事,是依靠社會力量促進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有效辦法;但它的前提是不應該有功利的直接的交換條件,說通俗一點,那就是『不能和入學掛鉤』;否則,這造福子孫的『好經』,就會給歪嘴和尚念壞了。
然而,偏偏有人要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既是個人自願捐助,為何卻硬要填寫單位又不能留真名?既是『不和入學掛鉤』,為何捐助者都是新生的家長?其實,這活兒的底細,校方知,家長知,恐怕有的主管部門也知,只不過是為了師出有名,想堵人口舌罷了。
真相總是無法掩蓋的。家長敢怒不敢言,也許是因為孩子的入學指標捏在人家手裡,還情有可原;校長勉為其難,據說是因為上面有壓力,下面有圍追,大家都在變戲法,我們不做就兩頭不討好,這就有悖情理;而如果主管部門熟視無睹,那就近乎荒唐了。
筆者以為,當前,教育發展的進度與老百姓需求優質教育的熱度相比,是有一定距離的;解決這個問題必須靠更積極的改革,必須更努力地依法辦學,依法治教。改革需要老百姓的理解和配合,但關鍵還是辦學者的自強和堅守,決不能讓此類失真的『捐資助學』怪象一路風行。否則,看似滿足了一部分群眾的眼前需要,犧牲的卻是更大多數人的教育公平,喪失的則是教育長遠的清白和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