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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乳山的一名農村孩子寫信給某媒體,講述自己中考因3分之差落榜了,市裡重點高中針對農村的分數線是678分,他只考了675分。而同樣教材同樣的試卷,城裡的學生只需要601分就可以上重點高中。這個孩子道出自己的心聲:『我也好想當城裡的孩子啊!』『現在我知道有人想盡辦法把更多優質資源用制度設計的方式讓城裡的孩子優先享用,但我不知道如何改變這一切』。
山東乳山市公然對城市和農村的孩子區別對待,『想盡辦法把更多優質資源用制度設計的方式讓城裡的孩子優先享用』,真的讓人無語,讓人心酸!可以說,許多農村學生面臨和這名學生相似的困惑,他們並沒有享受到『公平教育』。
教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可看看現實,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屢屢有權貴造假,航模以及國家運動員加分考試等成為『用錢買證書』,錄取通知書屢屢有假冒頂替現象。如果說這些不公平是『隱性規則』,今天,一個縣級市竟然敢出臺城鄉有別的政策和文件,『一套試卷,兩種標准』,政府公然為非公平行為保駕護航,教育不公平對社會的腐蝕,對『社會窮人』的擠壓,令人痛心。
曾經,我們大膽實施『收費制』,收取『擇校生費』,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教育發展,也讓一些有錢人、有權人乘坐『非公平的快車』,佔用了本屬於窮孩子的教育機會和資源。不公平的小口開了,時間長了,就可能出現更多不公平的大口。這兩年,教育界屢屢爆出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行為,與之不無關系。
現在,每每出現教育不公平的公共事件,都能引起廣大群眾的關注。大眾對教育不公平的忍耐已經達到了臨界狀態。
溫家寶總理曾談到『窮人教育學』:『我們必須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努力使教育體現出最大的社會公平,讓所有的孩子都能圓上學夢。』『學校的大門是向人人開的。讓所有貧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學,真正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權利,這就是窮人教育學。』『窮人教育學』的核心,更在於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機關將教育公平、制度公平發展,放在重要位置。
讓更多農村孩子享受『公平教育學』的陽光,更要旗幟鮮明地糾正『非公平教育學』、『特權教育學』、『富人教育學』,要將之上昇到違法亂紀的高度,嚴厲問責,既然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強調教育公平和公正,那麼凡是違反公正原則的就是違法行為,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而不能僅僅進行口頭批評,走過場。
只有這樣,『窮人教育學』、『公平教育學』纔有希望得到真正的落實。 (雷泓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