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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亮觀點
大學生,如何承受奢侈的浪漫?
中山大學楊柳青
聽聞最近學校東校區又發生了一起浪漫事件。一個男生為了紀念與女友戀愛一周年,說服了整棟宿捨樓的男生為他亮燈組成『I Love you』的字樣,為此他『賄賂』每間宿捨牛奶和糖果,此外還包了校園巴士接他女友下課,總共花費2400元左右。
我看到這則消息的第一個念頭是:天!2400元,夠我半年的生活費了。有人評論說,這些錢夠西部兒童一年的花費了,真浪費!真是『英雄』所見略同,我們的第一落腳點就是——錢!
如此大膽張揚的示愛方式,如此浪費的場景,似乎只會在電影裡出現。當在現實中發生,真有讓人不能接受的虛幻感呢。我是一個現實甚至保守的年輕人。在我的眼裡,現實中的浪漫跟電影中大不相同。有表演性質的情節並不難完成,甜言蜜語也很容易說出口,偶像劇中有很多版本可供模仿。我想起王爾德的話:生活模仿藝術。喜歡一個人是天生就會的,戀愛在一定程度上卻是後天習得的。一些人談戀愛,幾乎可以說是程式化。表白、牽手、看電影、送花……跟誰談戀愛都可以做同樣的事情。至於那些轟轟烈烈的愛情表演,簡直就像一場合謀:付出和接受的人都借此認為自己擁有了愛情。付出的人被自己的癡情和大膽感動,接受的人沈浸在愛情幻想中為自己的魅力沾沾自喜,共贏。難怪從愛情美夢中驚醒的人們,痛心驚呼:我只是愛上了愛情。
可能人類都有追求物質的欲望,一束鮮花顯然比一顆糖果有說服力,如果是一輛汽車,那更能說明追求者的誠心了。然而華麗的一瞬飄忽而過後,沈淀的是什麼呢?一次難忘的記憶?也許吧,畢竟人生能有幾回狂。真愛?未必。
真愛與形式無關,更與金錢無關。它是心靈的一種感覺,如果有真愛在,還需要那樣華麗的表示嗎?張揚總是讓人感到不踏實。愛,只是兩個人之間的私情,有必要向全世界證明嗎?也許張揚恰好說明愛得不夠深沈。瑣碎的平凡生活,纔真正考驗一個人的真情。生病時的悉心照料,悲傷時的理解與支持;一個眼神,一聲祝福,一碗湯,一杯茶……時間就在柴米油鹽中靜靜流淌,浪漫就在生活的不經意處閃光。把愛融入生活的細節,也許年輕的我們還不懂吧。
大學裡浪漫事件層出不窮。也許這是青春在演繹故事吧,走出這象牙塔,就難看到這麼真實的浪漫場景了。好戲,看看無妨,無須過於苛責。只是年輕的我們不要被絢麗的形式迷惑了雙眼,不要把青春、戲劇和真愛混淆了。否則,很容易被愛情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