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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各省市區教育廳做好2009年全國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統計年報工作。
通知指出,為推進我國教育信息化建設,適應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教育事業統計報表,教育部對2009/2010學年初全國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統計報表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並於今年6月下旬在甘肅蘭州召開有關會議對今年的統計報表工作進行了布置與培訓。今年報表修訂的內容主要涉及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研究生類型結構調整和優化等方面的相關內容,新增了教育信息化統計指標,完善了有關統計指標的界定,規范了相關代碼。修訂的報表共有57張。
通知稱,修改後的教育統計報表表式、相關指標解釋及有關代碼等內容,可登陸『中國教育統計網』查詢。
通知強調,由於今年報表修訂相對往年變動較大,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今年報表修改後的內容和要求,結合上年數據存在的問題,組織好今年的報表培訓、填報和數據匯總工作,不得延誤全國匯總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牢固樹立依法統計的思想,依法規范統計行為,要認真學習和領會新修訂的《統計法》,依法維護統計秩序,從源頭上保證統計數據真實可靠,杜絕隨意乾預、隨意改動統計數據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