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記者14日從財政部獲悉,為保證農村中小學秋季開學後正常運轉,中央財政近日下達了2009年秋季學期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資金178.5億元,同時要求各地本著向規模較小學校、薄弱學校傾斜的原則,盡快分解下達補助資金,合理分配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滿足學校正常運轉需要。
將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是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據悉,這項改革於2006年開始實施,並且每年不斷提高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水平。加上2月份已下達的春季學期公用經費補助資金,2009年中央財政共下達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資金356.9億元。
財政部表示,2009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已達到中央出臺的基准定額標准。公用經費達標後,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將得到較大改善,有利於促進農村義務教育質量的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