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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中央財政設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以用於支持中央級高校青年教師和品學兼優且具有較強學術潛質的在校學生開展科研。
『基本科研業務費』的支持對象一般在40周歲以下,適度支持引進正在國外學習工作,年齡在45歲及以下的專家學者,主要支持瞄准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學意義、學術思想新穎、交叉領域學科新生長點等基礎學科、應用學科方面的創新性研究項目。經費的開支范圍包括:設備費、材料費、差旅費、專家諮詢費等。
為確保基本科研業務費的專款專用,財政部同時重申幾個『不得』:不得開支有工資性收入的人員工資、獎金、津補貼和福利支出,不得購置大型儀器設備,不得分攤學校公共管理和運行經費,不得償還學校債務,不得支付罰款、捐贈、贊助、投資等。並要求基本科研業務費納入高校財務,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統一管理,分賬核算。
財政部同時表示:每年將會同教育部綜合測算確定基本科研業務費年度預算總額以及分校金額,並由主管部門負責所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於執行進度緩慢的高校,中央財政將相應核減下年度經費數額。
科研資金莫成『還債錢』(快評)
楊 暄
中央財政再設科研基金鼓勵青年學者創新,這是大好事。但就怕那幾個『不得』被突破,讓專款用於他途,挪去了還債。
這並非杞人懮天。據有關部門測算,高校債務總額已達2000億元之巨,每所高校均攤1億元。教育部年初就明確表示,今年的工作要點之一是『開展化解高校債務風險工作』。
許多高校把『化解』的辦法盯在了科研經費上。這也是因為國內高校科研經費的使用缺乏有效監管,科研經費成了『小金庫』,可以予取予求。債務重壓之下,有些高校『病急亂投醫』,把所有能動用的資金都拿去還貸款、付利息,其中自然就包括科研經費。
挪用科研經費,也許能解小單位的燃眉之急,長久來看,實際損害的卻是個人、學校乃至整個國家的科研實力和創新能力。是應付債務,還是追求科技進步,二者輕重之分,一目了然。
高校債務雖重,卻也不是不治之癥。改制、債權重組、設立財務基金……只要符合國家方針政策,政府、社會、學校三方一起用力,總能找到解決的法子。而不至於用科研經費堵財務窟窿,然後再由幾個部委聯合發文來明令禁止。
否則,再多的科研基金,也成了還債基金,樂在高校,傷了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