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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確中小學班主任有權批評學生』——昨天中午12點多,看到這個新聞標題赫然高懸於新浪新聞首頁的頭條位置,覺得有點奇怪:難道教師批評學生的權力也需要發個文件加以確認?或者全中國的老師都不知道自己有批評學生的責任,需要教育部來提醒?
再看下去,報道說,教育部基礎教育司一位負責人指出:『在我們強調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學校也出現了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教師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的現象。』
那麼,教師不敢批評學生的原因是什麼呢?基礎教育司這位負責人的意思,教師不敢批評學生,似乎是因為現在『強調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利』的緣故,好像廣大教師把『尊重學生權利』與『批評學生』這兩件事對立起來了。難道這真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廣大教師的水平都普遍低下到這種程度了?
教育的種種弊端,總根子是教育的異化,即教育被商業化(『教育產業化』是一個比較含蓄的說法),走上了『利益最大化』的歧途;學生和學校的關系,是顧客和商店的關系:我交學費,你給成績。學費標准是你定的,再高我也得交;既然交了高昂的學費,就要物有所值,我的孩子成績不好,唯學校或教師是問——學校已淪為『學店』。這樣的『教育』環境,實際上已經剝奪了教師批評學生的權力——誰見過營業員批評顧客的?
一邊是教師因批評學生而被家長、學生毆打、辱罵,甚至喪命,一邊是常常有學生被教師嘲諷、體罰,甚至煙頭燙,學生自殺已不是罕見的新聞;每一個個案都有自身的是非曲直,不能一概而論;但是,教師和學生這兩個群體在外界看來是對立的現狀,跟城管與流動小販的關系有一比:是錯誤的管理理念與政策把兩個群體變成了貓和老鼠的關系。既是貓和老鼠,怎麼還說得上誰批評誰呢?
一個全局性、系統性的教育生態問題,在教育部官員看來竟然如此簡單,發一個文件,出臺一個規定就解決問題了,這是令人嘆為觀止的。聯想到前幾天黑龍江出臺《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父母有『制止早戀』的責任(本報相關評論《『制止』早戀,沒法操作》見23日時評版),真是一個比一個雷人。
以前讀過一首兒童詩:『小弟弟我們來游戲/姊姊當老師/你當學生/那麼妹妹呢/小妹妹太小了/她什麼也不會做/我看——讓她當校長算了』——最年幼無知的讓她當最大的官,作者大概是想制造一種離奇的喜劇效果,現在讀起來竟覺得心酸了。戎國強